红塔区:巡察助力脱贫攻坚彰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7-11-23 08:35:06   来源:玉溪市纪委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红塔区坚持对标对表,充分利用“常规+专项”方式,打出巡察“组合拳”。2017年,在组织完成对18个党组织4轮常规巡察的基础上,紧扣政治巡察,突出“四个精准”实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有力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精准锁定巡察对象,做到有的放矢。结合专项巡察“专”的特点,把巡察对象锁定在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区扶贫办和具有脱贫攻坚任务的7个乡(街道),特别是任务较重且有贫困行政村的洛河乡、小石桥乡,有针对性开展巡察。

精准定向巡察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围绕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巡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压实,扶贫政策措施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以及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等重点内容。

精准确定巡察方式,做到巡有成效。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小石桥乡、洛河乡和区扶贫办,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巡察,其余街道以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为重点,通过“机动式”“点穴式”“问题倒查”等方式覆盖巡察。

精准归结巡察问题,做到察有结果。区分不同问题性质,做到政治问题和业务问题全面分析,防止将政治问题简单归结于业务问题,做到全面反馈整改。同时,坚持快查快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并移交处理。

通过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个,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3人。针对发现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扶贫资金报账率等7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区委建立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周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压实责任,倒逼时间克期整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对工作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对2个乡(街道)分管领导、1名股所级干部和2名组干部立案审查;全区35个整村推进项目已开工建设。2017年全区扶贫项目资金报账率由巡察时的3.8%提高到45%,农危房改造项目至10月底开工661套,开工率达100.46%。(沈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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