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1至10月各县区巡察74家单位 移交问题线索125件

发布时间:2017-11-22 08:59:16   来源:临沧市纪委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8县(区)积极探索开展基层巡察工作,精准发现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10月底,各县(区)共派出53个巡察组,已完成对18个乡(镇)、56个县(区)直单位(部门)巡察,发现问题892个,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5个。

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决策部署,市委多次召开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如何找准巡察工作定位、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总结巡察经验、探索巡察路径、提升巡察质量,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增强巡察实效,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对各级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结合基层实际,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雁过拔毛”、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聚焦脱贫攻坚,突出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把脱贫攻坚情况列为巡察重点内容,深入脱贫一线,全方位“扫描”扶贫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在精准脱贫中搞形式主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办理、快查快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作好反馈相关手续,督促各有关部门主动认领责任,逐项落实,并根据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酌情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全面落到实处。严格遵循问题线索移交管理办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建立挂号销号机制,各县区纪委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23件,处分29人,问责1人,向被巡察单位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314个。蔡明宽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