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向社会公布14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22 09:20:58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委集中向社会公布了第二轮巡察14个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政治巡察权威。

据介绍,德宏州委第二轮巡察了团州委、州环保局、州食药监局、州妇联、芒市镇、芒市林业局、梁河县遮岛镇、梁河县农业局、盈江县太平镇、盈江县农业局、陇川县章凤镇、陇川县林业局、瑞丽市弄岛镇、瑞丽市林业局14个单位党组织。14家单位的党委(党组)针对巡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逐一整改,并公布了整改情况的通报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

“瑞丽市林业局对占用村组名额领取群众补助物资进行了严肃整改,24台被占用的节柴灶重新发放到群众手中;陇川县林业局对长期借款未收回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收回借款2万余元;芒市林业局对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费、节假日加班费进行了严肃整改,违规发放资金全部清退……”截止目前,第二轮巡察发现反馈的185个问题全部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德宏州委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反馈问题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效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