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7-11-16 08:48:44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新平县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

未雨绸缪,超前谋划。2014年,为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新平县比照巡视工作,聚焦纪律作风,制定《新平县纪检监察巡察制度(试行)》,探索建立了纪检监察巡察机制。截止2016年8月,共实施常规巡察14项、专项巡察12项,发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发放购物卡等问题158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18条,督促上交非税收入98万余元、清退违规发放资金8.57万元,警示约谈22人、问责4人,立案审查3件5人,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6年9月,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制定《中共新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11月,启动对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平甸乡等5个单位的首轮巡察。

快速推进,蹄疾步稳。按照“在一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要求,2016年10月,新平县制定巡察工作2016-2020年工作规划,计划组建69个巡察组、开展14轮巡察,实现对78个单位(乡镇)巡察的全覆盖以及对部分单位(乡镇)巡察“回头看”。自2016年11月启动首轮巡察以来,截止今年10月,已组织实施巡察5轮、巡察单位30个。前四轮常规巡察,共巡察部门单位21个(4个乡镇),发现问题340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7条,提出巡察建议298条。在第三轮巡察中,首次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县国土资源局和新平昆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在第五轮巡察中,对部分单位采取“一托三”方式巡察,并把落实脱贫攻坚、意识形态责任制、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等情况增列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巡察。

破解难题,倒逼改革。针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互相推诿、互为前置”等“中梗阻”问题,今年6月,把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等12个县直部门列为巡察重点,设立2个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巡察组,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进行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1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条,提出巡察建议36条。今年10月,设立2个专项巡察组,聚焦脱贫攻坚责任压实情况,巡察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情况,巡察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巡察扶贫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情况等,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重点突出对老厂、平掌和建兴等3个贫困乡的巡察。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聚焦“三大问题”,把握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前四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42个,占12.3%,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90个,占26.5%,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208个,占61.2%。前三轮巡察共形成巡察整改方案15个、提出整改措施387条;形成整改情况专题报告30个,修改完善规章制度88项。截止今年10月,移送问题线索并党纪立案审查13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121.42万元;问责党员干部22人、单位3个。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坚持和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机制,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同时,建立巡察组工作作风及廉洁情况反向调查机制;制作巡察工作流程图,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组建两批巡察工作人才库,入库175人(组长35人、副组长35人、成员105人),印发《新平县委巡察工作人员保密纪律要求》等管理规定,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在新平新闻网、玉溪党风廉政网、云南纪检监察网等媒体网站发布信息83篇次,加大巡察工作舆论宣传和公开公示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金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