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巡察工作蹄疾步稳 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7-11-14 08:29:34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6年10月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易门县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站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强化巡察监督,彰显“利剑”作用。目前,十二届县委已开展四轮共对3个乡镇、21个县级部门、2个学校的常规巡察和对7个乡镇(街道)、6个县直部门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扶贫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53个,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6件6人,违规线索13件;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9件,立案4件5人;向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8件,组织函询8人。

县委高度重视。县委敏锐地意识到推进县级巡察是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问题,推动易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及时成立易门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先后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8次县委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书记每次都对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管党治党真正执行到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的决策部署上准确把关定向,狠抓工作落实,召开8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明确政治定位。县委巡察始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切实解决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推进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巡察组着力发现“四个意识”不强、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执行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站位不高、力度不够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充分体现了政治巡察的要求。

夯实基层基础。县委把工作谋划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了《易门县巡察工作意见》和《中共易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增强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效性。组建了47人的巡察组组长库和57人的巡察人才库,将政治素质过硬、勇于担当、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业务的优秀干部充实进巡察队伍。建立了县委统筹负责、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巡察工作机制,及时启动“一届县委任期内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53个县直单位和4个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全覆盖”计划,目前已完成了40%。

创新方式方法。采取“轮次展开、压茬推进”的方式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坚持“审计先行,巡察跟进”,优先将近期审计过的单位确定为巡察对象;对工作联系紧密或分、散、小的单位采取“一托N”方式集中巡察,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加强市县联动,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与市级同步巡察,互为补充、同频共振。在第三轮巡察中,县委与市委同步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灵活采取“机动式”“点穴式”方式,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16个119条,移交问题线索8件,提出整改建议7条,立案2件3人,运用政治巡察“利器”为打赢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作为议事决策、处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和依据。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及问题线索查办情况,县纪委书记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必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共反馈问题249个,提出反馈意见174个,落实整改100个;向县纪委、组织部和相关工作部门提出工作建议79条,整改落实30条;落实立行立改问题61个,进行整改通报2次;组织部门根据巡察情况提拔干部19人,轮岗交流33人,免职保留待遇5人。(杞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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