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巡察“探照”发力 发现问题线索31个

发布时间:2017-11-09 08:27:13   来源:玉溪市纪委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了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我们巡察工作的开展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探索巡察新方法,进一步铲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牢巡察的监督网,持之以恒、不懈努力,换取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华宁县委巡察办主任在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笔记中写道。

今年以来,华宁县把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使巡察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切实发挥好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巡察是县委的巡察,巡察是党委的分内之责,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这个定位必须要准、站位必须要高。”华宁县委书记多次强调。县委书记把巡察工作当作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的重要抓手,对于巡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每轮巡察对象的确定亲自审核、巡察组成人员的选配亲自把关、重要节点的工作安排亲自部署等极大地推动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次,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新部署新要求的意见和措施8次,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工作的指示、批示4次。

相比于省委巡视,市县巡察须侧重发现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和基层腐败问题。在巡察工作开展时,华宁县坚持政治定位,注重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表象中发现带有根本性、全面性、方向性的突出问题。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改进系统巡察、异地巡察、交叉巡察方式,完善审计先行、监督检查、个别谈话等巡察工作方法。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责任下压。针对问题突出的镇、村两级党组织,采取“一竿子到底”“提级巡察”的方式,着力发现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贪污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雁过拔毛”、“小官大贪”、“乡匪村霸”问题,推进县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4轮常规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单位35个,3轮巡察发现问题288个,问题线索31个。

打铁必须自身硬。华宁县及时整合机构选强配优巡察队伍,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建巡察办,充实巡察工作力量,择优配齐人员3名。同时,组建120人组成的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遴选纪检、党委、财务、审计、工程、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人才库,定期开展巡察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巡察工作能力。坚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和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今年以来,共抽调巡察人员118人,开展业务培训10次,进行业务指导100余次。

发现问题并推动问题解决是市县巡察工作的“天职”。为防止巡察发现问题不够深入,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华宁县坚持强化巡前准备工作。巡察进驻前,认真开展问题收集、情况了解,听取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情况介绍,研究分析被巡察单位情况,做足巡前功课,做到有的放矢;做好巡察业务指导,建立巡中督导、报告审核机制。巡察期间,定期赴各巡察组听取汇报,加强业务指导;巡察结束前,由县委巡察办对各组巡察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加大对巡察成果的灵活运用,强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开展对已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大排查,对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逐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并定期通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分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位成员。通过一系列制度的设计,使的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成效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到巡察组指导132次,指导决策26次,帮助解决困难20余个。(王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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