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17-11-05 08:27:54   来源:保山市纪委

根据昌宁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0日,县委6个巡察组相继召开了巡察动员会议,完成了对县委老干局、县委史志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等共11个单位的进驻工作,标志着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进入实质性阶段。

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从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指出,县委要紧跟中央、省委、市委步伐,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坚持向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看齐,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巡察监督,提升巡察质效,使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昌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围绕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抓“三个重点”,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据悉,本轮巡察工作在进行常规巡察的基础上,还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巡察采取“一托二”的方式,8个巡察组将“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巡察组进驻后,及时公开了联系电话、邮件信箱和意见箱悬挂地址等,畅通干部群众在巡察期内向巡察组反映信息的渠道。(范珈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