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发现问题线索84条

发布时间:2017-11-03 08:27:46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自去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已先后开展三轮巡察,巡察中各巡察组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把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移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党内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县委巡察组突出问题导向,紧扣“三大问题”“六项纪律”、意识形态、精准扶贫,敢于碰硬,真巡实察。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现实需要,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有力举措,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特点,把握共性、查找个性,盯住具体问题线索分析问题。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释放了从严治腐的强烈信号,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目前已全面完成两轮巡察,第三轮巡察正有序开展当中,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84个,其中移交问题线索14件。

强化责任担当,如实反馈问题。强化巡察组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出分类处理,该报告的报告,该移交的移交,该反馈的反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有力推进了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目前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121条,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2件8人,向乡镇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2人。

用好巡察成果,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盯死看牢巡察对象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严肃问责。各党组织书记签收巡察反馈意见,理清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8个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共制定整改措施145条。对每个问题逐一深入整改,巡察办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巡察取得成效。(瞿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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