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以来,武定县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在三轮巡察中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突出问题332个,问题线索78条,提出意见建议133条,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充分彰显。
健全巡察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巡察工作五项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相关协作部门、被巡察党组织五个工作主体的职责权限,科学建立责任结构和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中共武定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武定县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试行)》,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实行巡察人才动态管理,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举办巡察业务培训班4期216人次,选派县委巡察办1名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1名干部参加州委巡察工作,全力打造一支作风实、业务精、能力强、纪律严的巡察铁军。
突出巡察重点,精准发现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开展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对象在遵守“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轮巡察。县委共对1个村党总支、11个县直部门和11个乡镇进行巡察(6个正在巡察进驻中),截至目前,共发现突出问题322个,问题线索78条,提出意见建议133条,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紧盯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构建“反馈+运用”机制,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实行类别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逐项解决,逐一销号,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了解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让巡察真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目前,县委巡察办对前三轮被巡察的22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再检查再督促,17家单位制定有效整改措施223项、完善制度64项,已整改问题281个,移交问题线索75条,党纪立案3件3人,诫勉谈话14人,组织提醒谈话1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左学美 张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