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县巡察移交问题已立案审查58人处分48人

发布时间:2017-11-02 08:46:43   来源:玉溪市纪委

“目前,市委3轮对2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421个,问题线索87个。”

“9县区党委分别开展了3轮以上巡察,共对219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1238个,问题线索124个。”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17个,问题线索77个,立案审查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问责处理9个基层党组织,对19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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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玉溪市、县、区开展巡察的成绩单。去年以来,玉溪市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组建巡察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统筹,全力推进巡察工作,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党委重视,保障有力。及时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配齐配强巡察办人员,安排巡察工作经费。建立了40人的巡察组长库和208人的人才库。各县区分别建立巡察办,各项保障措施按时到位,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巡察公告、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在相关媒体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通过玉溪日报、玉溪网、玉溪党风廉政网等媒体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积极营造支持、配合、参与巡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对巡察全覆盖作出规划。制定《玉溪市巡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评价机制,制定《玉溪市级巡察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对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市委巡察组的工作情况开展“双向六测评”。制定《玉溪市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对巡察办工作开展进行有效规范。

精心组织,突出实效。巡察前,备好“功课”,在合理搭配巡察组人员的基础上,加强对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委3轮巡察共培训干部376人次。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巡察要点,借助专业力量,灵活运用各种工作方式,确保找出问题、找准问题。巡察后,坚持“三个汇报”机制,及时进行“交账”,并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及时“对账”“销账”,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建考核中。(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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