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会议精神,宣布了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组组长授权决定和任务安排。
会议指出,通过两轮的巡察,县委完成对5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发现了问题、分析了问题、解决了问题,巡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开展巡察工作,就全县而言,是发现管党治党薄弱环节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抓手;就被巡察单位而言,是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是一次检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过程;就党员干部而言,是一次深入教育提醒,增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纪律意识的难得机会。
会议强调,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发现问题,做到精准发力,本着对县委负责、对被巡察单位负责的态度抓好巡察工作。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结合起来。紧密联系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握好各单位的特点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准备充分、了解全面、报告及时、反馈真实、移交严格、整改扎实。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统一认识,严守纪律,抓好此次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被巡察的11家单位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正确面对,行动上积极配合,主动配合和支持好巡察组开展工作。县委巡察办及各巡察组要加强与被巡查单位的沟通,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巡察。各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要认真遵守纪律、执行保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跑风漏气”、“以权谋私”。(刘子安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