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始终坚持把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的落脚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对账销号等方式,推动存在问题有效解决。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优先办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提供决策参考,督促研究办理;对巡察成果运用进行跟踪问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汇报的同时,听取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办《关于持续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263个问题,逐项梳理,自查自纠,按照已经整改、正在整改、尚未整改三类罗列,及时作出回应。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和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了继续整改方案,深入持久地抓好整改。突出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成立州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大理州细化整改方案,提出5个方面21条细化整改措施,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并向纵深推进。
截止目前,州委共开展四轮巡察,完成对3个县、15个州级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正在对5个县、7个州级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前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10个、问题线索52件;在已办结的问题线索中,函询7人,问责5人,立案审查5人。(马晓玲 赵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