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把握脱贫攻坚政策不精准、项目实施不精准、项目验收滞后造成资金滞留;骗取套取扶贫资金、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私分瓜分建档立卡户资金;工作队作风不严不实,虚报考勤、请假审批不严不规范……”日前,德宏州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6个州(县、市)扶贫办、5个脱贫重点乡镇、3个州直部门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结果,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反馈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树立巡察权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8月9日,德宏州委第三轮巡察聚焦脱贫攻坚,派出7个州委巡察组,采取“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进驻6个州(县、市)扶贫办,芒市江东乡、梁河县芒东镇、盈江县盏西镇、陇川县王子树乡、瑞丽市勐秀乡5个脱贫重点乡镇,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发改委3个州直部门共14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和“利器”作用,对14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专项“政治体检”。截止9月9日,德宏州委第三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4个单位,共发现问题268个、问题线索81个。
巡察前,德宏州委制定了《德宏州脱贫攻坚巡察任务清单》,并结合前2轮政治巡察工作实践,开列了“政治体检清单”,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提供了“参考书”。
巡察中,州委各巡察组综合运用政治常识测试、个别谈话、查有关台账、“下沉一级”、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着力发现政策意识淡薄、落实政策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虚假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雁过拔毛、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巡察后,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建立了“巡察问题清单”,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限期整改;建立了“巡察线索清单”,移交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确保巡察问题和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用巡察“利器”助推脱贫攻坚。
同时,德宏州还实行巡察工作“责任承包制”,对巡察组应该发现但没有发现的问题,倒查巡察组的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