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以来,沾益区委完成三轮巡察,共巡察9个区直单位、7个乡镇、79个行政村,发现问题169个,问题线索57件,召开16次专题反馈会议,反馈问题169个,提出意见建议183条,目前,被巡察单位已整改问题121个,问题线索已移交46件,谈话函询23件,问责19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
注重组织领导,凝聚巡察“向心力”。制定《沾益区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巡察工作的统一领导。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审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成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成立由纪检、组织、政法、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组成的巡察议事协调工作组,每轮巡察前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考核结果、审计报告、信访反映及处理情况,介绍或通报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形成巡察合力。
注重基础建设,夯实巡察“源动力”。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进入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巡察人才,调整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截至目前,沾益区委巡察人才库共有66名储备干部,已参加巡察工作人员42人。抓实巡察组党支部建设。坚持巡察工作开展到哪里,支部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在每个巡察组中分别建立临时党支部,任命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进行宣誓。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支部活动等,凝聚团结干事氛围,更好地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注重发现问题,点亮政治“探照灯”。坚持问题导向,每轮巡察前,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和反映问题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各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抓住“三个重点”,突出“四个着力”,注重在走访谈话、查阅资料、接待群众中发现问题,查找“病因”“病灶”,深挖问题线索。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巡察报告中实实在在反映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反映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巡察反馈意见体现从严治党精神,直指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到“发现的问题全反馈、反馈的问题全整改、整改的问题全到位”。
注重成果运用,发挥巡察“震慑力”。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及时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在2个月内向巡察组和巡察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办,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报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分类处置方式,报区委巡察办统一移交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移交事项,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张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