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制定巡察后勤保障办法 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7-10-24 08:28:0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日前,西双版纳州制定《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组后勤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制度化管理和日常管理服务,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办法》共有十二条,分别对后勤保障的对象、服务事项、报销程序和要求情况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后勤保障办法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巡察工作经费落实,办公场所协调,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配备、发放、维护,巡察期间差旅费报销、误餐补助的发放等。

《办法》要求,巡察组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每个巡察组设一名联络员,每轮巡察动员会结束后,由各组联络员填写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领用清单,公示手机费用由巡察办统一充值,使用人应及时报告使用费情况。

《办法》强调,联络员应认真统计巡察期间的食宿记录,每轮巡察结束前,与被巡察单位、驻地单位共同核定食宿天数及金额,填写食宿费用明细表并签字盖章,结清相关费用。各巡察组应在撤离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联络员应及时将领用的电脑、公示手机、笔记本等办公设备、用品交回巡察办,由巡察办作维护和保密化处理后备用。制定《办法》,是西双版纳州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夯实巡察基础保障,聚集业务人员能量,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巡察全覆盖的具体举措,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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