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实践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打好巡察“组合拳”,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
从整体评价中找准工作切入点。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紧盯巡察工作重点,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采取“听”“测”“谈”“阅”“访”等综合巡察方式,从多维度进行全面接触、系统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找出廉政风险点。结合观察单位整体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环境及取得的工作成绩等,对被巡察单位形成初步综合性认识和评价,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巡察工作方案,确保巡察工作走捷径、不走弯路,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从部门联动中查找问题线索。将问题线索的搜集作为巡察工作开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环节来抓。强化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由“单兵作战”转向“协同作战”。带着问题“破题”,拓宽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渠道。巡察开始时向被巡察单位发公告,设立意见箱,广泛接收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巡察中深入基层站所和服务对象家中了解社情民意,倾听干部群众的评价及意见建议。两轮巡察共对4个乡镇4个县属部门进行政治巡察,累计张贴巡察公告110份,设置意见箱42个,巡察组向14家相关部门调阅被巡察单位有关资料。
从谈心谈话中查找问题线索。巡察组结合初步掌握的问题,抓住重点人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在谈话环节,巡察组将软弱涣散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作为重点谈话对象,将群众关注的“脱贫攻坚”“低保户”等热点问题列为重点谈话内容,通过谈话捕捉的典型事例印证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确保谈话有的放失。按照领导班子必谈、中层以上干部必谈、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的“三必谈”原则,广泛开展谈话;巡察组根据已发现的被巡察对象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和一般性问题,走村入户,随机走访部分村民代表和普通群众,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达到了精准发现问题和宣传巡察的双重效果。两轮巡察累计开展个别谈话31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800余份,走访被巡察单位下属站所58个,接访群众10批次16人,受理信访举报9件。
建立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看其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是否带头落实整改。同时压实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既看其是否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又看其是否抓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分管人员整改落实。对分管整改不到位的,倒追分管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挂账、对账、结账。对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任务未完成的,根据责任清单追踪问责相关责任人,并进行约谈、诫勉。在巡察过程中,对发现的明显违反规定且问题性质轻微,能够立即解决纠正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立即整改。对其他问题按照巡察程序及时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前两轮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92个,提出整改建议92条,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6件,党政纪处分2件2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