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强化制度、人才、培训、纪律等方面的保障,不断完善巡察措施,磨砺“巡察利剑”,着力推动巡察工作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完善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开展巡察工作的机构、人员、巡察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遵循和依据。
注重人才储备。巡察其启动后,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政、政法等部门选取25名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建了县委巡察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现扩充调整为54人,其中组长库14人,副组长库17人,专家库12人,联络员库11人。
强化业务培训。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每轮巡察前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主要就巡察工作流程、项目建设程序、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如何发现问题等内容进行培训,为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严明纪律规定。巡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签订巡察承诺书,庄重承诺严守巡察工作“八个严禁”和保密纪律,巡察工作结束后清退所有涉密资料,做到了“零持有”,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人员行为,划定了纪律底线,推动了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足额落实经费。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需求,足额拨付办公经费和工作经费,为巡察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条件,解决了巡察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力保障了各项巡察工作的高效开展。
截止目前,兰坪县已完成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33个。第三轮巡察共派出8个巡察工作组,正有序进驻被巡察单位。(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