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在认真传达学习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及时抽调人员组成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2个乡镇党委、8个单位党组开展巡察工作。为强力推进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有序有力和规范开展,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景谷县认真谋划、精心安排,扎实做好进驻巡察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筹备好进驻巡察前期工作,形成合力。在参加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县委5个巡察组迅速进入巡察准备状态,并及时召开了第一次组务会,部署开展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学习、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组内分工、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强调巡察工作纪律。
多渠道多方式了解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夯实基础。一方面由巡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另一方面由县委巡察办与纪检、组织、信访、审计、政法等部门沟通衔接,集中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近几年的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及相关线索等信息,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对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公经费”等热点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发放等民生领域的廉洁风险进行剖析,紧盯被巡察单位主要业务流程及重点岗位、关键人员,从排查风险中细找潜在问题。
加强与被巡察党委(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消除误解。巡察组成员及时到被巡察单位,面对面与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座谈,明确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开展政治巡察的目的、意义,互相交换巡察工作意见建议,确保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各项工作始终做到密切配合、协调畅通,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力争向县委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