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练好基础“内功” 夯实巡察利剑保障

发布时间:2017-10-06 07:51:19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切实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保障,不断聚集业务人员能量,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的目标,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永善县进一步练好“内功”,夯实巡察基础保障。

统一规划部署。2017年,永善县委制定《永善县巡察工作两年全覆盖和五年巡察规划》,对全县巡察两年全覆盖和五年规划进行部署,明确了每年成立五个巡察组,开展不少于三个轮次巡察工作,两年巡察全覆盖结束后,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

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中共永善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在《中共永善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整、细化、补充和完善。《细则》共十章四十七条,从组织领导、巡察办事机构及人员、巡察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对巡察工作了进一步规范。

组建巡察队伍。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单位挑选精干力量,进入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能和乡镇民生领域、扶贫领域等巡察重点,把政协、发改、农业、林业、水务、工会等部门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选进县委每轮5个巡察工作组,使人员结构更加优化,针对性更加突出。

强化业务学训。邀请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重点对巡察、程序、业务等进行深入培训,对永善县委巡察办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根据每轮巡察工作人员结构不同,坚持在巡察组进驻前,对全体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出具体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保障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把中共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机关集中学习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

深挖问题线索。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公开巡察监督电话、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相关痕迹资料;开展走访下访,把巡察的触角延伸到偏远村组和资金项目多、信访举报多的单位地区,着力发现“微权力”“微问题”“微腐败”等问题线索。

督促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认真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能立行立改的要马上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计划,明确时限进行整改,把整改过程作为树立导向、正本清源的过程,理顺内部管控,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完善管理机制,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四风”和腐败问题;并将根据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酌情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目前,已完成三轮巡察,共巡察县直部门党委(党组)10个和乡镇党委6个,发现问题232个,提出整改意见61条,第四轮巡察工作拟于10月中旬启动。(徐荣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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