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抓实脱贫攻坚 开展个别谈话32人次

发布时间:2017-09-18 10:00: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自启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来,龙陵县纪委紧扣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认真抓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

夯实理论基础。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前,及时召开巡察组务会对巡察知识、扶贫领域相关文件、政策知识进行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专项巡察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明确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思路。

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召开被巡察乡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进行积极动员和安排部署。在被巡察乡镇街道、卫生院、信用社、加油站、各村委会、卫生室、村组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巡察公告45份,利用6995、党建、微信平台推送巡察公告短信2.7万条,有效提高了群众对于巡察工作的知晓率。

加强深入了解。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时,有针对性的查阅民生资金、到村到组到户资金原始凭证资料1500余份,对存在的疑点进行登记汇总,并提交组务会进行分析研究;根据组务会讨论的结果,巡察组分组进村入户进行核实,累计走访村(社区)10个,深入村民小组45个,走访农户70户,开展个别谈话32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受理来电9个,短信11条。

严明纪律要求。严明纪律要求,严守保密规矩,打造守密,遵纪的纪检巡察军。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到不向家人、亲朋好友及被巡察对象透露工作内容。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不借巡察之机谋取个人利益,不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严明生活纪律,做到进村入户自觉缴纳伙食费,不铺张,不浪费,不摊派,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吃请,不饮酒。(陈德超)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