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做足巡察进驻前期准备工作 助推高效精准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16 07:43:12   来源:普洱市纪委

“对相关情况要全盘托出,毫无保留,有多少就通报多少,有什么问题就通报什么问题,涉及到什么人就通报什么人......”“被巡察单位纪委要充分发挥‘看的见而且又管得了的优势’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及时发现问题......”近日,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普洱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进驻前情况通报协调(协作部门、被巡察单位)会上要求。

日前,普洱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足巡察进驻前期准备工作,增加发现问题能力,普洱分别召开了协作单位情况通报协调会和被巡察单位情况通报协调会,就各自的工作职责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会议指出,各巡察组要在进驻前明确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有效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精准度,要求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等协作部门要通过市委巡察办书面向市委巡察组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巡察组要认真研究相关部门的通报的情况,多渠道收集掌握信息,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历史文化特点,社会反映特点和行业廉政风险点,逐步筛选出“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纪委书记要在巡察进驻前向巡察组介绍情况,一方面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析,进一步发现问题和线索,摸清底数,及时向巡察组提供情况,一方面要承办好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按市委巡察组要求抓好巡察对接工作。

会议强调,市委巡察组将按照巡察程序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被巡察单位进驻前通报的情况以清单形式逐一对账,加以比对核实,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发现后应汇报而没有汇报、应处理而未进行处理的要进行举例和说明,对“三个应做而未做”情况特别突出的将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