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用好个别谈话方式 第三轮巡察因人施策开展谈话199人次

发布时间:2017-09-12 08:00:23   来源:昆明市纪委

在巡察工作中,五华区委各巡察组始终把个别谈话作为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坚持选好谈话对象、定好谈话内容、用好谈话技巧、做好谈话记录、用好谈话结果,充分利用好个别谈话方式发现问题。截至目前,第三轮巡察选取谈话对象177人,其中列为重点对象31人,一般对象146人,开展谈话199人次,形成谈话记录199份,发现问题141个。

精挑细选定好对象。在开展个别谈话前,各巡察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和选取谈话对象。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特点、权责范围、部门岗位和重点领域,将谈话对象进行分类分层,明确重点对象和一般对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近期调离人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全部重点谈;其他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退休干部、离职人员作为一般对象谈。根据掌握情况,涉及重点问题的人员重点约谈。

周密组织定好内容。在各巡察组进驻前,通过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财政、法检、司法等部门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信息情况和资料,同时通过网络舆情、社情民意等渠道搜集被巡察单位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找准谈话的重点。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对选取的谈话对象特点进行认真分析,紧紧围绕谈话的目标任务,坚持“选题不定题”的原则,针对班子成员、普通干部和问题干部的个性特点分类列出谈话提纲,将提问的个数、提问的内容、提问的顺序等进行严密设置和逻辑排序,科学合理地定好谈话内容。

灵活多样用好技巧。为避免在巡察中出现“巡察组人员谈话时态度不好、表情死板、情绪过急,谈话对象感到害怕和紧张导致不能说出实情”的不良谈话氛围,各巡察组通过提前了解谈话对象情况,在进入正式谈话主题前,进行相互介绍,在谈话中特别注重态度、声音、语气、用词、表情、眼神、手势等方面的细节和分寸,让被谈话人缓解和放松紧张的情绪,消除谈话对象思想顾虑,打破僵局,营造轻松的谈话氛围,积极配合谈话人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谈主题。在个别谈话中,以发现问题的目标,紧紧围绕主题谈,少谈相同多谈不同、少谈成绩多谈问题、少谈抽象多谈具体,采取“倒逼问题”下属单位先谈、“伸长触角”延伸谈、重点人员反复谈、重点问题深入谈等方法技巧,谈出巡察组想听的话、想找的问题、想要的线索。

客观真实做好记录。个别谈话记录统一使用标准巡察工作谈话笔录用纸,笔录要素必须完整,有详细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谈话内容等要素,做到一人一录、字迹清晰、逻辑清楚、重点突出,谈话所涉及的人物、问题和线索内容必须要有谈话对象的确认。记录内容客观真实。谈话记录坚持原话记录,准确表达谈话人真实意思,不轻易错过谈话对象提及的每一个有价值的信息,完整记录谈话过程,客观反映谈话内容,确保谈话记录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审思明辨用好结果。每天谈话结束后,各巡察组组长召集组员召开个别谈话情况碰头会,对情况进行汇总。各谈话小组之间相互通报谈话内容,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归纳,从总体上把握每个谈话记录的内在关系,从细微之处对谈话涉及的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对于谈话中的疑点问题、难点问题,在组内开展充分讨论、分析和研究,对不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列出问题清单,为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提供思路。(李彦  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