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宣布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授权决定和进行任务安排,正式启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
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抓住发现问题这个核心任务,带着“探照灯”“显微镜”去发现问题,着力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责、违规违纪问题。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报告是渎职”的理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线索和督促整改上,严格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巡察工作人员在巡察工作中履行好巡察监督职责,推动巡察监督有力进行。
会议还对巡察组全体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方式和工作纪律。
据悉,此轮巡察安排两个巡察组,于8月30日至9月8日分别进驻嘎洒镇、勐龙镇、景讷乡、基诺山乡4个乡镇,运用“点穴式”巡察和延伸巡察的方法,对4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巡察。重点巡察被巡察单位执行政治纪律、责任压实、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脱贫实效等情况,倒查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情况。(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