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启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5 07:45:4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督,近日,龙陵县派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从8月28日至9月26日,对全县部分乡镇和村(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通过巡察,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责任缺失、违反政策、侵占资金、以权谋私、作风不正等问题。

此次专项巡察主要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问题,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实地走访等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民生到户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受理乡镇和村(社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索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同时,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巡察组根据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形成巡察报告,根据了解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程度,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3类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纪委、组织等相关部门或者被巡察单位。被巡察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时限,组织实施整改。于巡察意见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专项巡察的结果运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领域常见违纪问题的预警防控措施以及村组干部的惩防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到基层、落实到基层,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