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开展巡察工作综合调研督查

发布时间:2017-08-19 08:43:53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州各县市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巡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日大理州委巡察办对12县市委巡察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调研督查。

本次调研督查主要对县市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工作程序规范、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巡察整改以及痕迹资料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调研督查。

从调研督查情况看,12县市委先后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了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按程序启动并开展了巡察工作,制定了实施办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等制度,组建了巡察人才库和巡察组,按时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截止目前,12县市已对147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其中乡镇33个,县级部门114个,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099个,问题线索211件。同时调研督查中还发现部分县市巡察办人员配备不到位、巡察人才库建设滞后、巡察报告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州委巡察办在指导各县市巡察工作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强化巡察保障,县市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究制定巡察工作保障相关规定。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运用作为检验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与年度综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考核等制度设计相结合的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机制。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尽快配齐配强巡察办人员,探索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巡察组,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谈话能力和发现问题能力的巡察工作队伍。(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