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8月14日,怒江州召开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州委书记专题会议主要精神,研究部署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
会议首先听取八届州委首轮被巡察单位州委政研室、州民政局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首轮巡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随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会人员对两个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
会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研究讨论了《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开展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方案》《关于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命和巡察工作分工的决定》《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公告》《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开展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怒江州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中共怒江州委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试行)》《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对省委巡视办<关于对中央巡视办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措施》《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手册》及巡察机构人事(编制)安排等11个事项。
会议强调,两个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各项要求,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紧盯问题不放,深入分析和思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措施有力,并对巡察整改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监督;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戒尺严肃认真用起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整改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就开展好第二轮巡察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开展“政治体检”,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问题,对标巡视要求,把市县巡察有关部署要求贯穿到党内监督全过程,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结合怒江实际,突出关键点,提高精准度,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严肃处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创新方法,注重灵活性,坚持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时相关机构和部门要立足本职,支持、配合、参与巡察工作,注重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扫除脱贫进程障碍。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办、州政府办负责人,州委巡视联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州委政研室、州民政局负责人,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负责人,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参加会议。(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