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委巡察组向4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31 07:58:40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龙陵县委巡察组向第二轮被巡察的县林业局党委、县农业局党委、县卫计局党委、县交通运输局党组4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该县坚持既要从严,又要全面覆盖的原则,于5月初,召开了第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巡察业务培训会,成立4个巡察组,启动本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针对巡察力量弱、线索收集难、时间紧任务重等问题,该县纪委创新工作方式,尝试推行“巡察+审计”模式,即在县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的同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或委托审计部门对被巡察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巡察+审计”的方式,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着力通过巡察与审计的同覆盖,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本轮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3个大方面的问题56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3件,并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指出,存在党政不分,对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不严,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农业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指出,存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性教育抓得不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计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指出,存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对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不够,党委班子履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不规范,党委下设党支部党的领导弱化,违规借用下级单位公车、下乡不交伙食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指出,存在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党政不分,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部分党支部党的领导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未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等问题。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反馈意见是“政治体检报告单”、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要切实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标本兼治,注重统筹兼顾。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讲党性的高度,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明确巡察整改任务,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更加奋发的姿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真正把全面,将从讲政治、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