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研究八届州委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30 08:27:24   来源:迪庆州纪委

DSC08949.jpg

7月27日下午,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上的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赵洪祝同志题为《深入贯彻巡视条例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文章和十届省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陆俊华同志的讲话。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八届州委首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综合报告》和《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办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方案》。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巡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州、县巡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巡察机构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推进迪庆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待巡视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针对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和不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全州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加强对巡察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党委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责,切实整改。要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其他州市的做法,抓紧州委巡察机构的组建,调整充实和优化相对固定的巡察人才库组成人员。8月内完成八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初稿,9月份提交州委审议。

会议要求,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反馈意见要在8月10日前反馈完毕。州委巡察办、巡察组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整改。同时,要查缺补漏,完成第一轮巡察的收尾工作。要认真总结前两轮巡察工作经验,认真解决好前两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组织开展好八届州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要加强巡视工作的规范性、系统性,科学考核巡察工作和巡察干部。要认真组织好巡察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会议决定,按照州委常委会的安排部署,8月2日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第三轮巡察。(徐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