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抓好“着力”点 三轮巡察发现问题224个

发布时间:2017-07-28 07:25: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新平县启动巡察工作以来,紧扣党的“六大纪律”,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好三个“着力”,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和整治“显微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巡察“利剑”生威。

着力定位巡察方向,剑指目标重点。在巡察定位上,牢牢坚持聚焦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六项纪律”,剑指“三大问题”,牢牢锁定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集中火力、直奔问题、深挖细查,快速打开局面。在巡察对象上,结合本县实际,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围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等重点开展巡察。在巡察方式上,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实际,科学确定以账目倒查、发票倒查、会议记录倒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着力拓宽访谈渠道,筛查重点线索。在巡察过程中积极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采取走村入户听民声、田间地头访民情、路旁院坝知民意等接地气的方式,沉下身子了解民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针对不同对象实际,从细订制谈话方案,切实做到“五必谈”,拟定谈话提纲,科学细致地安排谈话对象,注重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既突出政治巡察重点,又涵盖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个性化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对谈话中“话外音”,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一些重要事实和关键疑点进一步了解深挖。同时将谈话结果与调查走访、财务审计、查阅资料等其他手段进行综合运用,通过相互印证,切实提升线索利用率和成案率。

着力强化成果运用,凸显震慑效果。在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过程中,切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分类处置。对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备案后及时反馈移交被巡察对象,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进一步解决问题、净化生态、倒逼改革。对轻微违纪行为,列入巡察报告事项,视情况及时移交处理,推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对严重违纪问题,按程序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党纪重处分、作出职务调整提供依据;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紧盯不放,适时移交问题线索,由县纪委跟进开展执纪审查,推进违纪违法行为迅速得到查处。

截止目前,新平县已完成三轮巡察工作,前三轮巡察共组建15个巡察组,采用“一托二”的方式对16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24个,发现问题线索45条,提出巡察意见204条。日前,已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组建5个巡察组,进驻5家单位开展巡察。(龚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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