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第一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严格对照“三个标准”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分清类别、迅速移交、快查快结,确保巡察成果运用的最大化。
分清类别。巡察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巡察了解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汇总,根据涉及干部的问题性质、程度、是否具体等分别提出处置意见,重点把握“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出台至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三个时间点,始终紧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关键,通过集体分析研判,按照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三个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
迅速移交。坚持“快”字当先,迅速移交巡察问题线索。巡察办对第一轮巡察梳理出的82件问题线索,有36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县纪委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其中,5件移交县纪委案件管理室,26件移交乡镇党委(纪委),2件移交县教育局纪委,3件移交联系县直单位的派出纪工委,其余46件参考类按照巡察组意见处置,实现了巡察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快查快结。县纪委、有关单位纪委、派出纪工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过程中,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反映属实的,严肃处理;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切实增强巡察的震慑效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目前,县委巡察办移交的36件问题线索正在深入核查中。(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