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组织人员对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本次督查涉及第一轮被巡察的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司法局等10个市级部门。
督查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听取汇报、查阅痕迹资料、查看制度建设等方式,结合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10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分解、完成时限等内容,主要围绕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巡察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督查。同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督查发现,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第一轮被巡察的10个单位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部分党组织对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推进整改不力,主动对标查摆问题不够,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相应的文字材料不充分、不规范,整改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针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摒弃“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认识,主动适应巡察常态化、整改经常化,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持之以恒、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全面整改落实;要敢于直面自身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落实。
通过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各被巡察单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重要意义,进一步抓实抓细各项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同时,提升了市委开展政治巡察的综合效应,强化了巡察成果运用,达到了巡察工作“抓铁有痕”、强化震慑、标本兼治的“利剑”作用。据悉,该市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整改问题104个,目前已整改79个,需继续整改完善并长期坚持的问题25个,已建立相关制度71个。(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