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完成巡察发现27个问题和16条线索的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0 07:59:56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来,泸水市委按照“具体问题重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苗头问题早提醒、共性问题建机制”的思路,强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线索的办结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发现的27个问题和办结16个干部线索的工作。

注重问题整改。根据首轮巡察反馈意见,督促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两个党组均由党组书记作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两个被巡察党组共建立和完善了《泸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泸水市国土资源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20个规章制度。

注重线索办结。根据首轮巡察移交的2个党组和16名干部问题线索,市纪委及相关部门按党规党纪认真办结有关线索。对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个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问责,并责成两个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对问题线索涉及的干部,有12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通报问责3名、诫勉问责9名),并责成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市委组织部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由被巡察党组对1名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对1名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由市直机关工委督促1个党支部进行改选。

注重经验总结。认真总结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领导班子建设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深入研究,找出病灶,举一反三,形成巡察发现问题专项报告,为市委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巡中改进工作、巡中完善制度、巡中规范程序,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郑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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