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两轮巡察发现问题75个

发布时间:2017-06-04 07:41:22   来源:昆明市纪委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富民县委两轮次巡察共巡察县属单位12家,发现问题75个。其中,首轮巡察发现问题19个,处理8人;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56个,立行立改9个,重点人问题线索6件9人,整改违规资金200余万元,巡察的震慑效应凸显。

把握政治定位。巡察始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体现了“三个根本”、“三个政治”和“三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把握政治定位,落实政治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严肃巡察纪律。该县制定《巡察队伍管理的意见》《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的使用规定》等10余项规定。巡察前要求每个巡察干部签订《巡察组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巡察结束时进行涉密资料“零持有”报告,严肃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巡察人员树立高标准、严要求的巡察理念,勇于担当、扛起责任,严守各项巡察纪律和规矩,坚决禁止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通过两轮巡察,派出的9个巡察组36人未发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徇私情等行为,巡察报告详实、严谨,问题线索分类严谨准确、实事求是,处置移交依规依纪。

强化成果运用。被巡察单位或部门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全程跟踪问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即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2个月内向巡察组和巡察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通过媒体和党内通报等形式公开,接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从严从快查处,对巡察组移交事项和反馈意见优先办理,及时妥善处置,要求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重点人线索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以及办理不到位、不及时的党组织和单位,严肃追责、严厉问责。(陈金花  赵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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