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近日,大姚县制定出台了《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
《规划》指出,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坚持向中央和省州对标看齐,保持巡察工作战略定力,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有力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规划》明确,巡察工作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格局。巡察中,灵活运用交叉巡察、板块轮动、巡察 “回头看”“点穴式”巡察等方式,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规划》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敢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和提升巡察质量的首要标准,重点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点关注党组(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每年安排巡察不少于3轮,五年内实现对全县12乡镇党委和68个县级部门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有力“再威慑”。
《规划》要求,要把成果运用作为检验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五帐”管理制度,实现规范移交、责任可查、追责有据。要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建立完善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选拔任用干部、领导干部提醒谈话等相结合的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巡查情况通报、专项整治、约谈、诫勉问责等巡察成果运用方式,着力健全完善巡察成果运用长效机制,强化治本作用。
目前,大姚县已开展了两轮巡察,共巡察了6个县级部门、7个乡镇,在第一轮巡察中,整改了问题62个,修改完善24项制度,处置问题线索33件,初核了结25件,立案7件,移送司法1件。( 王文丽 刘玉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