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纳入市县巡察范围

发布时间:2017-05-25 07:21:05   来源:丽江市纪委

“市委6个巡察组要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组巡察的重点内容,一定要延伸到最基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机动式、短平快的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工作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督促被巡察地方和单位主动认领脱贫攻坚责任,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丽江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在专题安排市委巡察工作时指出。

今年3月以来,丽江市启动了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制定了《巡察工作方案》,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必查范围。各巡察组聚焦政治巡察,严格检查被巡察的6个单位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并作出专门报告;巡察华坪县的市委巡查组,把脱贫攻坚巡察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重点开展面向脱贫攻坚一线的巡察,采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巡察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

各巡察组认真学习贯彻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实施的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约谈5个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党政负责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100余人,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在延伸巡察中,各巡察组深入13个乡镇,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当地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约谈提醒县、乡(镇)、村三级干部300余人,层层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各巡察组发现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市纪委信访室登记受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办法》加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快查严处,对查实的案例、人员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去年以来,快查严处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46件,问责60人,以实际行动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

结合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开展巡察工作,督促整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6个专项纪律检查组,与各巡察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常态化对全市各县(区)、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巡察工作,坚决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梳理问题清单200余项,督促制定限时整改措施100余条,切实加强整改,发现并严格查处了一批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冒领惠农资金等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件。今年1至4月,通过巡察和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7件,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7条,市纪委领导牵头督办1件,正在初核6件。(卢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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