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以来,施甸县组建了2个巡察组,对县环保局、县交通局2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组对两家被巡察单位共进行个别谈话45人,抽查核实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8人,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件。
把准巡察内容定向。坚持综合施策、创新方式方法、拓展查找渠道,着力查找、发现问题。将巡察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倒逼工作落实。灵活运用“听、查、访、谈、核”五种常规方式方法,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扫描”,并以党规党纪为尺子,发现“病灶”、找准“病因”,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精准。
把准巡察对象定位。巡察组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在重点人上,突出对局机关及其二级机构班子特别是党组“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在重点事上,着力了解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事项;在重点问题上,着重发现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重点、从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上突出重点、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围绕重点,增强了巡察的针对性和威慑力。
把准巡察整改走向。将在两个单位巡察中发现的党的领导不同程度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要求其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紧盯巡察整改不放松,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整改实效。(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