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缺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情况,甚至将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或以虚假餐饮票据报销套取资金情况……”近日,德宏州7个巡察组分别向9个被巡察基层党委(党组)反馈专项巡察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统一部署,德宏州委成立7个巡察组,对信访举报较多、群众关注度高的5个州直单位、2个县直单位以及执纪审查为零的2个乡镇开展首轮巡察。巡察创新推行“州县一体化”模式,即在成立州县两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由州委组建巡察组统一开展巡察,实行巡察工作“责任承包制”,对巡察组应该发现但没有发现的问题,倒查巡察组的责任。巡察组充分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中,还建立了问题线索探讨交流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巡察工作保密制度等,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7个巡察组共发现问题123个(其中州直59个、县市64个)、问题线索43件(其中州直16件、县市27件)。巡察发现的123个问题,已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43个问题线索已移交州和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处,办结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件3人,在办16件。(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