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委巡察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人才库的意见》,坚持“四个严格”,整合部门力量,严格巡察干部库准入条件,确保巡察工作精简、务实、专业、高效开展,更好发挥巡察利剑利器作用。
严格组建原则。坚持选优配强、授权使用、动态管理、逐步完善等四个原则,组建昆明市巡察工作人才库,确保人才库组建有力,巡察人才专业精干。
严格入库条件。巡察工作人才库由组长库、副组长库和人员库组成,并对入库的标准和条件作出了严格要求。组长、副组长在全市正处级领导和副处级领导人员中推选,各推选20人;人员库人选重点从纪检、组织人事、政法、检察院、审计等部门年轻业务骨干中选拔,共推选50人。坚持选用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能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的党员干部。
严格推荐程序。组长和副组长人员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推选,其他成员由相关单位党委或党组按照条件对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经集体研究审定后,填报相关表格,报市委巡察办初审后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严格管理使用。巡察人才库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选派组建;实行不定期教育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业培训;坚持实行巡察人才动态管理,统筹调配,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和更新;对在巡察工作中业务突出,成绩显著,表现优异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使用和年度考核中优先推荐,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违纪违规的严肃问责。(陈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