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宜良县完成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等5个单位的首轮巡察,共发现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7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件,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健全机构,人员队伍“强”。制定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规划,健全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50名业务骨干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实行“一巡察一授权”,坚持以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组建5个巡察组,达到人员配置的最优化。
注重宣传引导,舆论氛围“浓”。召开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沟通会、全体干部职工巡察动员会,消除党员干部的思想疑虑。在被巡察单位张贴巡察公告、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利用宜良电视台、手机报、昆明市纪检监察网和“宜人风情”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19条,创办《宜良巡察工作信息》专刊6期,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紧扣“六大纪律”,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人”,对侵害群众利益、庸政懒政怠政等“关键问题”,以及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项目资金的审批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确保巡察工作抓住“要害”,标本兼治。本轮共发放问卷调查表326份,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10次,开展个别谈话200人,调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608余件,接收来信来电12件,接待来访4人,深入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25户、走访群众43人次,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落实成果运用,解决问题“实”。对发现的单位面上问题,分别向5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找原因、查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对在巡察中发现及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同时,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强化责任担当,纪律要求“严”。各巡察组及成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严格执行县委巡察纪律,遵循巡察流程,保守工作秘密,规范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了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杨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