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召开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四届市委首轮巡察情况,对第二轮巡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第二轮巡察共设5个巡察组,对1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巡察,各巡察组进驻时间分别为45天。
会议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作为党内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方式,是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密切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党建的有效途径。各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政治巡察,全面推动普洱市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巡察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并抓好学习培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巡察工作的纪律约束,勇于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做好巡察工作效果评估,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巡察办及各巡察组,要切实加强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巡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效率和权威性;要结合实际创新性开展工作,针对问题多研究、多分析,善于用新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全体人员,抽调参加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人员,市纪委各部门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县(区)纪委分管巡察工作的领导,县(区)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刘绍容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