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向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市委首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27 09:48:14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普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到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移民局和市国资委等5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四届市委首轮巡察。

据悉,市委各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台账资料、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深入下属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市委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报经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后,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概要)分别召开反馈会,向5个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有关工作建议和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发现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党委班子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对下属党组织监管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薄弱、日常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党组织内设机构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党委抓源头防治工作不力等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班子组织协调能力不够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工作薄弱,管党治党举措不实;党建工作滞后,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三难”问题和办事拖拉现象时有发生;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廉洁纪律有差距,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等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班子集体领导意识有待增强,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民主集中研究不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不坚决,对下属单位及党组织的教育、监管不严;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组织机构不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基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存在向抽调人员发放兼职补助等问题。

市委第四巡察组发现市移民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管党治党不严,工作举措不实;党组班子个别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差距,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党组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缺乏对移民工程项目和资金的有效监管;仍有违反廉洁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四风”问题依然突出。

市委第五巡察组发现市国资委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委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能力有待增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对监管国有企业指导帮助不够;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到位;对国有资本监管不力,国有资本流失风险增大;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个别企业接待费支出过多,存在大额公款购买礼品、公款送礼情况;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任)职工作不彻底;监管企业存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在反馈会上,普洱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卫星书记在听取首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整改工作对各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标对表,逐一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强调按要求报告整改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向党内通报及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在巡察反馈会上,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迅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安排的集体决策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要求,把加强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张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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