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部署启动市委第二轮巡察

发布时间:2017-03-23 07:30:1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召开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3月21日,景洪市召开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委、市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对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了市委第二轮巡察组授权决定和任务安排。

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向中央、省委、州委看齐的具体行动,是体现“四个意识”的具体表现,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展巡察工作,不断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四个意识”,唤醒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方法,坚守价值取向。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贯彻到巡察工作的始终,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深化政治巡察战略定位,发挥政治巡察战略作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发挥好“利剑”和“尖兵”的作用。要严守巡察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开展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报告,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会议还对巡察组全体人员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培训。

据悉,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共派出4个巡察组,将分别对1个乡镇和6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周书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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