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三举措”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7-03-21 07:51:48   来源:楚雄州纪委

永仁县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一中心任务,严格、细致地开展巡察工作,既“利剑”出鞘、形成震慑,又剑指问题、紧盯整改,稳步推进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健全制度、组建机构,确保“站稳脚跟”。县委研究制定印发《中共永仁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永仁县委首轮巡察工作方案》等巡察工作制度,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从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20余人的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截至目前,共组建3个巡察组,对1个乡镇党委和2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做足功课、明确任务,确保“深耕细作”。县委及时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党委关于开展州、县巡察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首轮巡察工作。组织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人员和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巡察期间,巡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精准发力”。 县委各巡察组制定了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各巡察组全部进驻巡察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及时发布巡察公告。目前,已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责其限期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从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监督。同时,及时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织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认真处置,并在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巡察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普晓芹   苏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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