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明确巡察总要求、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成立巡察组,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市县(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的巡察全覆盖格局,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为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及时研究制定了《中共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委2016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市委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市委2016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昭通市巡察工作两年全覆盖和五年巡察规划》,提出“市委巡察工作要力争两年内(2017年—2018年)实现对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乡镇乃至村进行全面覆盖的目标”。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1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了市级巡察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目前,全市共成立了12个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2个巡察办。从市县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抽调党性强、政策熟、业务精、能吃苦、善处理复杂矛盾问题的骨干,组建了692人的巡察人才库。采取举办巡察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抽调县区纪委相关人员参加市委巡察组以巡代训等方式,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目前,全市共举办巡察培训班13 期,培训巡察干部1055人,印发资料3000余份。同时,汇编了《中共昭通市委巡察工作实用手册》,印发各县区以及巡察干部加强学习。
制定完善了《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市委巡察组工作纪律》《市委巡察组工作作风规定》及巡察工作相关统计、分类、移交、情况反馈、巡察报告模板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了市县联动、定期研究汇报、函询约谈会商、线索移交督办、巡察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编印《巡察工作简报》等方式,发布巡察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大力宣传报道巡察工作,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
巡察组加强与市、县(区)纪检监察、组织、检察、审计、信访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力争问题定性准确,政策依据充分。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专题汇报、民主测评、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接受来电来访、向下属单位了解情况、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资料、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等。同时,还下沉到相关县、乡镇、村组开展了延伸巡察,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式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在反馈会上逐一点出问题表象,指出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时限等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督办。
目前,昭通市共成立了49个巡察组,对93个巡察对象开展了政治巡察。市委第一轮派出3个巡察组巡察3个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共发现违反“六大纪律”等方面的问题74个,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条、相关事项21件。第二轮派出10个巡察组巡察10个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共发现问题线索53条;发现违反“六大纪律”和其他方面问题123个,拟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6条。目前正在进行反馈和督促整改。11县区派出36个巡察组对80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巡察,正在进行汇总、梳理、报告、反馈整改阶段。(冯白秋 马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