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9 08:00:3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省侨联)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侨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根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规定,结合省侨联实际,拟定了《省侨联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修订完善《云南省侨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以及管理等各项制度。

2、坚持做到“四纳入四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纳入侨联发展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纳入侨联工作任务,做到与侨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省侨联党组书记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三个负责”:对自身行为负责,对所分管的处室(单位)纪律作风状况负责,对所分管的处室(单位)发生的问题负责。四是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结合《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侨联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群团工作会议部署,学习借鉴全国群团改革试点地区重庆、上海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向省委上报了《云南省侨联改革方案》。

(二)关于党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抓好案件查办和问责工作,制定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组织党组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同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按直属单位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压实监督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求,压实履职担当、队伍建设、表率示范、约谈监督责任清单,切实发挥增强各级纪委委员责任意识。

3、进一步建立健全省侨联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工作机制,强化对慰问对象、慰问经费检查、跟踪和监管。按照巡视整改意见要求,在各地认真开展对慰问困难归侨侨眷经费自查基础上,组成检查组赴部分州市对2013年以来中国侨联、全国总工会、云南省侨联、云南省总工会拨付至各州、市侨联和各直属团体联谊会的困难归侨侨眷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金发放情况及侨联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抽查。 形成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三)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1、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坚持做到党建工作经常性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注重对直属单位党委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制度,有针对地开展重点教育,分门别类,重点施教。

2、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对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活动,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完成支部换届,将基金会、贸促会的党员纳入党支部加强管理;高效扎实开展党费收缴不规范专项整改工作,严格按规定清理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机关全体党员共补交2016年1月至6月党费3714.5元;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每月1日确定为党费收缴日。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切实加强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看齐意识,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严抓严管,长抓常管上,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不断强化思想建党从严、责任落实从严、干部管理从严、正风反腐从严、党内生活从严、纪律建设从严,努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关于“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的整改情况

1、党组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相关制度机制,对党组会议事规则、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了不同会议的决策权限。议题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形成统一意见,党组书记、主席坚持末位表态。

2、党组书记带头,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每年度省侨联党组组织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工作。坚持省侨联领导班子互通工作情况。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核实有关报告事项,做到“规范填写、如实填报。党组书记对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作出书面说明。严格按省委组织部要求,领导班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后报省委组织部。人事部门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严格核查,并定期对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对“用行政经费违规支付伙食补贴”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用行政经费支付伙食补贴的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立行立改,支付的伙食补贴已进行整改,并形成专项整改报告。

(二)关于对“出访经费使用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整改情况

1、健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印发《云南省侨联关于2016年度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侨联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成效跟踪落实的补充通知》、《云南省侨联年度因公出访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压缩团组出访人数,将出访后续工作和项目跟踪落实情况纳入出访工作成效考核。

2、出台《云南省侨联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侨联外联工作管理。对出访经费使用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专项整改,并形成专项整改报告。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对“作风建设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加强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完善干部管理教育机制,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不断激发深化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锤炼机关干部思想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宗旨意识和党性觉悟。结合组织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工作,把评议结果纳入机关处室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强化组织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2、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引导机关干部把争做合格党员的决心和意志体现到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行动上,推动学习教育与深化整改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和少数干部职工作风懒散等问题。

3、切实在深化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制定云南省侨联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梳理各部门职能,制定《云南省侨联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将“庸懒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结合起来,建立各处室整改“庸懒散”台账,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整改效果由群众评判。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

4、及时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印发了《云南省侨联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查找管理漏洞,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省侨联内控管理,严格落实会计凭证管理要求,做到反映真实,内容完整、手续完备,书写清楚规范。

(二)关于对“为侨服务的思想树得不牢,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打造服务联系侨界群众的平台和窗口,坚决去除“机关化”倾向。9月20日按照省委、省政府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省侨联在昆明召开了全省侨联系统的“七五普法启动仪式”,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侨联关于在归侨侨眷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推动全省各级侨联制定规划,使普法工作与服务侨界群众紧密联系起来,更加深入基层、深入边疆,让广大归侨、侨眷更好地的学法知发守法,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助力全省各级侨联更好地依法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职能。同时,将庆云街156号1楼作为省侨联法顾委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该中心既是省侨联普法宣传基地,同时又是省侨联法顾委与州市侨联法顾委服务联系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的窗口,开展联谊交友的桥梁和纽带,更是省侨联宣传党的侨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工作平台。

2、进一步完善深入基层调研的制度,坚决去除“行政化”倾向。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指出的重视国外侨团、侨领联系工作,对国内归侨侨眷关注不够,深入基层、深入边疆、深入侨民群众调研很少。对困难归侨侨眷的诉求、沿边少数民族归侨和散居归侨侨眷基本情况缺乏基础材料”等问题,一是紧紧围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要求,立足沿边侨联工作既是为国家大局服务、为侨服务的延伸,也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云南发展服务三个服务的重要结合点。围绕侨联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调研。二是把云南沿边地区侨联工作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工作进行谋划。将对基层侨联组织调研列入每年年初工作计划。把深入基层、深入边疆、深入侨界群众进行维权调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研上报省财政争取财政经费预算,我省沿边8个州(市) 怒江、保山、德宏、临沧、西双版纳、普洱、红河、文山等8个州(市)共25 个县(市),是归侨侨眷、华侨华人较为集中的地区,腾冲县、龙陵县、瑞丽市、盈江县、陇川县、河口县、耿马县、澜沧县、勐海县、富宁县、孟连县等县(市)是云南省重点侨乡县。目前,居住在沿边8个州(市)的归侨侨眷、华侨华人 近30万人,主要来自东南亚国家。沿边州(市)有7个华侨农(林)场,安置有来自越南、缅甸、印尼、泰国等国的归难侨。三是沿边侨务工作要与跨越发展和“兴边富民”工程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侨务扶贫工作,为沿边地区贫困归侨侨眷服务。通过对我省归侨、侨眷精准扶贫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争取国家对我省归侨、侨眷精准扶贫情况政策、资金及项目的支持,真正体现侨联工作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深怀爱侨之心、恪守为侨之责、善谋富侨之策、多办利侨之事,切实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办实事、办好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152450;邮政信箱: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94号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电子邮箱:ynsql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