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9 08:00:54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工商联进行了巡视。2016年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对这一问题,省工商联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从理想信念、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为其根源在于对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工商联全局性工作研究还不深、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理解还不透、对工商联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警醒还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力。整改期间:一是强化学习。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贯穿整改始终、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等,邀请省委党校、云南大学及云南财经大学专家教授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作了三次专题报告。二是强化调研。深入调研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及全国工商联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帮助基层工商联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工商联系统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统战部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调研工作,待全国意见出台后,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对企业进入商会的代表人士进行考察和权利义务教育,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常委履职情况考核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思想政治表现、执常委履职情况、行业代表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方面,分A、B、C三个等次,构建起科学合理的考评监督体系,作为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推优表彰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在政治安排上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制定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其基本任务、主要目标的、主要原则和开展工作的内容途径。三是强化“一岗双责”。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识,彻底摒弃“工商联无职、无权,没有贪腐条件”的错误认识,要求会领导班子成员从整改开始、从具体问题入手扛起责任,自觉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都作为责任人牵头负责相关整改任务,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不尽责问题,认真研究分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为着力解决责任不清、追责缺失等问题,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工商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具体讲:第一,明确主体责任。将党组的主体责任细化为10项,分别提出党组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处的责任清单;第二,提高履责意识。坚持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纳入全省工商联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书记上党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始终绷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根弦;督促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干部的教育监管;督促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第三,突出责任追究,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追责,对各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有力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党组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切实做到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省工商联党组紧紧抓住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对机关纪检监督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从严落实机关纪检负责人执纪监督责任,推动解决机关“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明确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工商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云南省工商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突出主责主业,明确失职失察的问责追究情形,促进监督责任落实。二是积极推进“三转”。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机关纪检工作,厘清各处室职责,积极推动纪检负责人业务“瘦身”, 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纪委、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组织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健全学习制度,征订《中国纪检监察》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政治和业务学习,在工商联干部教育培训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题,切实提高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四是强化教育监管。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灯下黑”现象,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对这一问题,省工商联党组不护短,不遮丑,不手软,深刻查摆、系统分析自身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实际行动回应巡视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了《省工商联机关党总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办法》,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明确每个月的第一天(1日)为党费交纳日,积极与直属会员企业(商会)开展党建联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规范党员管理。发挥机关党总支、支部的作用,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的方式方法,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二是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党建培训,建设党务骨干队伍。积极主动向省委统战部和省委编办反映争取增设省工商联(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非公经济党建处)和增加处级领导数。从直属会员企业入手,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举措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力度,不断扩大“两个覆盖”。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在昆举办了非公企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浙江省委党校举办了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赴老山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截止目前,省工商联(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所属企业(商会)党组织已发展到36个,正式党员1599名,预备党员85名,入党积极分子400名,为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抓大事、谋全局。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议大事、带队伍,定期不定期地研究谋划发展战略,进一步厘清思路,推进工作;实行党组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大力支持主席开展工作,依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履行职责;基本做到平均每月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或主席会,促进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营造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大局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抓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严格执行中央《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中,党组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和班子成员一起酝酿、一起研究、一起决策。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及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制度。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的整改情况。省工商联党组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形成鲜明的实绩用人导向,不搞论资排辈,不照顾性提拔干部,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时,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侧重“工作能力”,处级非领导干部的提拔上侧重“工作态度”。为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透明、更加严谨,党组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改进省工商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明确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5种情况,对动议、考察、民主推荐等重要环节进行了细化。二是扩大听取意见范围。动议环节,要在党组成员、主席、党外专职副主席、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范围内进行酝酿。民主推荐环节,要提前一周对拟安排职位和任职条件在机关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提前两天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及其简历在机关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处级职位民主推荐,保障干部知情权,提高干部参与度。考察环节,要开展深度考察、纪实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表现。三是严格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制度。任用干部讨论决定前,要在党组成员、主席、党外专职副主席范围内再进行充分酝酿;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时,党外专职会领导列席。四是实行相关约束机制。建立了“事前规范、事中把关、事后跟踪”三位一体的约束措施,规范处级干部的任免。事前,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统战部报告,事中严格按选拔任用的程序步骤进行,事后再向省委统战部报批、省委组织部报备。实行“逢提必核”,考察对象确定后,严格按规定核查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考察谈话时,要对考察对象“德”的情况进行测评,纪检负责人要出具廉政情况报告。改进和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使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内容更加完整,强化选人用人责任。同时健全考察失误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等制度,组织对机关全体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切实增强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五是努力解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积压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反映,解决处级干部的“出口”问题,同时严把干部“进口关”。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优秀年轻干部提拔到处级干部队伍中来。整改期间,开展了两次干部提拔晋升工作,2名副处长晋升为处长,1名主任科员晋升为副处长,2名主任科员晋升为副调研员,考试录用了2名公务员,接收了2名军转干部,从省级部门选调了1名科级干部。选派年轻干部到扶贫挂钩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到艰苦复杂地区挂职锻炼;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实行跟踪培养、滚动管理,形成合理梯次;对个别干部进行了轮岗,待2017年6月省工商联换届后,机关干部将全面进行轮岗交流。

(三)关于“干部基础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弘扬红军长征精神,积极投入工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基层、企业认可的业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云南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注重提拔想干事、会干事、敢担当、品德素质好、群众公认的干部,努力形成讲奉献、比贡献的良好风尚。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向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在为企服务上比奉献、在加快发展上比作为、在攻坚克难上比真功、在廉洁奉公上比境界。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重点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紧紧围绕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职责履行上有新担当、工作效能上有新提升的目标,开展以“知责履责尽责”为主题的责任文化建设,不断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担当。五是严格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指导,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填写要求。坚持常态化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仅年初报告,而且一有变动就要及时报告。加强对申报事项的日常管理,增派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岗位,实现从“简单的案头比对”过渡到“严格的调查核实”,真正实现专人查询、专人比对、专人调查、专人处理。对错报、漏报的及时提醒、纠正,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凡提必核”工作中被确定为瞒报的人员一律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对确定为漏报的人员一律要求限期补报,并给予严肃批评,要求本人做出深刻检讨;对在2015年“随机抽查”工作中,个人填报情况与查询情况有差异的人员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书面说明差异情况,严格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六是进行专项整改。结合省委组织部反馈的省工商联201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和新提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情况,进行专项整改。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地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领会。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重点学习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在工作中严格按八项规定的要求,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二是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联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完善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察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为干部职工工作规范作出明确要求。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肃整顿机关工作作风,严肃查处上班、开会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机关纪检负责人不定期到各处室进行检查,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是班子成员带头树好形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下基层,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的企业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以自己坚决贯彻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树立标杆,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纠正“四风”。五是切实抓好基层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交心谈心、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廉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为基层和企业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六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巡视期间,会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巡视中反映出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限期缴回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66180元、工会经费购置服装40200元、公款补助职工子女入托费1410元,并明确今后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津贴补贴。发放给干部职工的福利,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听取机关纪检负责人的意见。同时,开展了省工商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自查,向省纪委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截止2016年底,机关公务卡刷卡消费比例达到100%,全年公务接待经费减少50.7%,会议费减少25%。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的整改情况。省工商联党组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源头控制,从严制定整改措施,抓细抓实财经纪律的执行。一是责成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进行自查,在重点检查巡视意见指出的财经纪律方面问题的同时,自查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等的报销管理,并就有关问题约谈相关人员。发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人员重新获取;报销业务缺少相关原始单据的,由经办人员尽快补办。二是对违规事项立行立改。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工作考核奖补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规范省级奖励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联业联合会关于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奖金(中央财政奖励部分)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发放依据、发放标准,严格了报批程序。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联调研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发放依据、范围、标准及课题成果利用与转化。三是进一步优化报销流程。实行归口处室审核业务与财务报销分离的做法,做到一事一报,避免汇总报销。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要求财务人员在前端环节严格审核,鉴别发票真伪,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对于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报销事项坚决予以退回。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不得违规列支与会计科目不符的费用项目。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工商联财政拨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的规定》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五是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制定了《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绩效办法规定》,严格经费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支出。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今后的教育培训和活动,由各处室提出,办公室统筹,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避免培训、活动对象、内容交叉重叠,企业和相关人员疲于应付的现象。二是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和活动方案,提升培训和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巡视整改期间,合理安排和调整了在浙江大学举办的全省工商联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培训班、在深圳大学举办的全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培训班、在中山大学举办的全省工商联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昆举行的全省民营企业演讲比赛等的时间,不扎堆开展。在广泛征求基层工商联和广大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学习培训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都进行了大幅度的改进,更注重实效性。从实施效果看,大家反响较好。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紧紧抓住基层和企业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16年度机关干部深入挂包帮扶贫点孟连县芒信镇拉嘎村南岭小组走访慰问2次以上,年内向帮扶村直接投入资金19.8万元,帮助引进资金22万元,举办培训班一个,培训80人次;扎实推进“万企帮万村”活动,截止目前,参与万企帮万村帮扶企业已达1104家,帮扶贫困村1305个;全面了解民营企业的诉求,收集整理了民营企业发展中的100个典型问题上报省政府,积极搭建政企对话平台、召开银企融资对接座谈会等,帮助企业协调申贷、续贷、贷款延期等一系列问题,解决流动资金贷款10余亿元,落实贷款意向资金30亿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受理并办结案件96件。全年“贷免扶补”发放扶持贷款14亿元,鼓励创业促进就业1.5万人,带动4.5万余人就业;“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拨付扶持资金230户2306.5万元。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承办“中国光彩事业德宏行活动”,该活动成为德宏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招商引资活动,成效十分明显,其项目落地已作为省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之一,活动累计接受捐款捐物4845万元,协议投资3401.75亿元,签订合同项目137项,合同资金1720.39亿元,到位资金221.53亿元。三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始终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两条主线,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密切与基层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交流,适时通报机关重要活动开展情况,提高干部职工的参与面和知晓度。制定《云南省工商联机关信访工作规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信访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四是激发创新担当精神。激励机关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切实担负起指导、引导、服务职责,努力提高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本领,真正为非公企业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助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三)关于“工作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对于这一问题,巡视意见直指省工商联对外包市场化运作的《时代滇商》杂志监管不到位,存在杂志承办人打着省工商联旗号拉企业赞助行为。经查,为保证办刊人员队伍稳定、办公场所经费支出,加大对滇商的宣传力度,提升杂志影响力,丰富杂志内容,构建利于滇商共赢的宣传“平台”,杂志承办人曾打着省工商联名义,在正常合作经费之外采用了市场化的合作之举,采用双方自愿、合作方适当补助的办法合办了个性化需求栏目,实则是拉赞助,个别企业对此有意见。这是省工商联监管不力所致。经研究,一是从2017年起重新确定杂志承办单位;二是明确规定每期杂志广告的宣传版面;三是坚决禁止借云南省工商联名义拉取赞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152482;邮政信箱:昆明市翠湖南路94号云南省工商联组织人事处343室;电子邮箱:ynsgsl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