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8 10:20:5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党史研究室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四个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史姓党”根本原则。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党员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使党史工作者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史姓党”“党史为党”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学习,筑牢“底线”、“红线”意识,坚守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在全面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二是认真学习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守住理论阐释和舆论引导的阵地。室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和推动党史工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党史工作中。突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的历史研究,即时跟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理论发展,即时跟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学习研究,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研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党建思想的学习研究。在拟制《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中,始终坚持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党史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导向,充分考虑时代特色和云南特点,规划了一批重要党史课题。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履行主体责任。室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室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忠诚于党、尊崇党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党组织切实好履行监督责任。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计划安排,完成了中心组3个专题的学习,机关4个党支部共开展18次集中学习和讨论。四是强化政治担当,完成重大任务。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研究党的历史。认真梳理近年来中央党史研究室、省委交办和列入室工作规划的重大项目,对未完成的任务提出整改措施,倒逼工作进度。集中攻关一批重大党史课题,先后完成《中共云南党史第一卷》修订、《红军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革命斗争史料》《红军滇黔桂边游击队革命斗争史料》等资料丛书的编纂。将列入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督办考核。五是增强纪律意识,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将巡视整改同加强干部职工党性党风教育紧密结合,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著作,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从根本上清除“四风”存在的土壤和滋生腐败的温床。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室领导班子成员相互谈心等机会,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 ,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六是聚焦党史研究,认真履行职能。报经省委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0月13日召开《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第二卷)第三次编委会会议,对《二卷》送审稿进行最后审定,抓紧推进《二卷》的审改出版工作。七是整合力量,加大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力度。室领导班子深刻反思反击历史虚无主义不力的思想根源,旗帜鲜明、坚定果断地开展反击工作;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相关文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做好《中共云南党史网》改版,开通《云南党史》手机微信,宣传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介绍和发布云南党史征编、研究、宣传和革命遗址保护等成果,为社会提供党史资料查阅和信息共享服务。对报送《中共云南党史网》《云南党史》手机微信发布的信息和文章进行严格审核,强化网络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舆论引导作用。《云南中共党史研究》杂志加大反击历史虚无主义文章的约稿力度,在第3期期刊中原文转载《云南日报》8月21日刊登的《长征中“龙云献图”是怎么回事》以及我室有关同志撰写的《红军是被龙云“礼送出滇”的吗》等2篇文章,还原历史真相、以正视听。探索建立由我室牵头,充分利用地方党史部门、纪念场馆等宣传力量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大宣传”工作体系;在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又根据新情况对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突出把党史工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八是突出重点,强化党史宣传。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讲好党的故事”的决策部署,加大党史宣传力度,规范党史宣传工作。组织全省党史系统开展“讲好党的故事”主题宣传活动,创造了昭通“故事党课”、楚雄“党史故事进教材”等生动有效的宣传方式;组织业务骨干宣讲党的历史、宣传党的政策、宣讲“七一”重要讲话,自6月以来,在省直部门、州市党委、高校、企业开展了40余次的宣讲活动。动员组建我室党史宣讲队伍,明确宣讲主题,制定报批和审核机制,规范宣讲工作,推动党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加强党史网络宣传,建立党史系统网站信息联络员队伍,扩大云南党史网络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结合中央和省委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学习宣传和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云南地方党组织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参与筹办《弘扬长征精神 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展览,并撰写展览大纲、文字脚本、解说词等,提供大部分照片;组织编纂《历史的回响—长征的云南印记》,面向全省党史部门公开征文。通过积极参与省委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宣传红军长征的光辉历史,弘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红军长征的伟大精神。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厘清和细化室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严格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史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室领导班子成员与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书,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检查分管处室抓好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构、队伍。在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和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的指导帮助下,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协调,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从室内抽调人员,加强纪检工作力量。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室领导班子和机关党总支、各处室负责人按照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等规定,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认领责任,理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推进制度治党,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和线索管理工作制度》《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权力“谁行使、谁排查”的原则,根据权力运行流程,全过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各处室结合实际,岗位自查、内部互查、集体排查、领导核查,全面分析、综合整治风险点和重点廉政风险防控事项,并形成防控长效机制。四是规范党费缴纳。在前期整改基础上,安排党员活动日,组织各支部向党员干部通报代本级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对党员自觉缴纳党费进行再教育。通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强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和明确党费缴纳对象、缴纳标准、缴纳时间、收缴纪律、使用范围以及管理纪律等;把党费收缴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制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室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干部考察、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内容,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由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等重大决策时,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室主任办公会议程序,邀请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加强监督。

(二)关于“党史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的整改情况。专题研究党史工作队伍现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要求,参照《中央党史研究室2016年至2020年工作规划》中关于队伍建设的要求,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养的实施意见》,把工作实践作为干部和人才培养主渠道,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鼓励他们与年轻同志结对子,实现教学相长。通过课题带队伍,吸收年轻同志参与重大课题研究,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规则,激励各类人才在竞争中比学赶超、脱颖而出。组织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认真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增进同基层群众的感情。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的整改情况。组织各处室和机关党总支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室领导班子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制度规定,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旗帜鲜明地树立“解放思想、迸发激情、勇于担当、团结奋斗”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努力把“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杜绝“带病提拔”。加强科研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培养规划,加大干部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选拔力度,逐步缓解党史干部青黄不接局面。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部分干部廉洁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开展廉政教育、网络舆情教育、遵章守纪教育等活动,通过中心组理论专题宣讲、学习讨论、观看案例警示等方式,增强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上专题廉政教育党课,系统学习规定要求。利用党员活动日,对《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等篇目进行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组织党员干部赴安宁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应报尽报、凡提必核。

(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深挖问题、力求实效,对今年来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组织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强化财务人员遵规守纪观念。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管理、差旅费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坚持按级负责、按人员岗位负责,做到每笔经费、每项开支、每个环节都有责任人把关,会计与出纳岗位分离、相互监督,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三)关于“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缺乏跟踪监督”的整改情况。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中共云南省委执政纪要》、西南服务团冀鲁豫党史组工作等项目经费,从源头堵住挪用专项经费情况。制定《2016—2020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规划》《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革命遗址保护项目经费拨付使用跟踪问效检查办法》,合理合规安排资金,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的督查、检查;在前期各州市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基础上,从10月下旬由室领导带队到部分州市,对2013年至2015年安排下拨的革命遗址保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检查。在此基础上,11月下旬召开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工作总结推进会,进一步检查交流和总结部署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工作。

(四)关于“违规占用挂靠单位车辆”的整改情况。挂靠云南省党史学会的丰田牌汽车虽然在2015年车改前已调整为公务用车,但在巡视整改中,仍坚持以此问题为警示,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出行公务用车保障暂行办法》,详细规定定向化保障车辆使用范围、公务出行管理、公务租车管理、派(租)车程序等措施。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部分办公室超标”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巡视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在7月份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工作纪律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的规定》,对日常工作、会议学习、因公外出、请销假和值班值守、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等进行规范,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在室领导带头示范下,干部职工也主动自觉克服纪律松驰、工作拖延、消极怠工等现象。

(三)关于“党史研究工作存在文牍主义”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开门办党史力度。坚持发挥党史部门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等单位党史教学科研人员,热心参与党史工作的老同志等“三支队伍”的作用。在重大党史规划中,8月底形成《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后,9月1日书面征求各州市党史部门意见,9月23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有代表性的学界智库专家和部分离退休老领导、州市党史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重大课题研究中,广泛听取意见,并吸收州市县党史部门干部和部分社科专家参与研究。如:《历史的回响—长征的云南印记》《云南“直过民族”扶贫攻坚问题研究》《党的民族政策与云南边疆治理体系研究》《西南边疆民族关系现代化治理研究》等课题,都坚持了开门办党史的原则,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课题联系机制,进一步组织和指导与抗战有关的15个州市党史部门编纂出版“抗日战争期间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调研课题资料汇编,组织指导昭通市委党史研究室及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委党史研究室开展红军川滇黔革命根据地和红军游击纵队历史资料整理研究工作,组织指导文山州委党史研究室及富宁县、广南县委党史研究室开展红军滇黔桂边区游击纵队革命历史资料整理研究工作,9月18日组织召开与文山州委共同举办中国工农红军滇黔桂边游击队革命斗争史学术研讨会工作专题会议,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一卷)》的子课题研究内容。室相关领导牵头主抓、相关处室参与,协助文山州委做好学术研讨会筹办、论文收集编撰、会务等工作。三是力争多出精品力作。在人员安排上突出党史研究工作重点、充实党史研究力量,在工作条件上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倾斜。充分发挥党史资政作用,把党史研究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9月27日召开全省《党委执政纪要》编纂工作研讨会,认真总结《省委执政纪要》近十年来的编纂情况,并就今后工作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意见。统筹行使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建立15人组成的省委党史研究室学术委员会。

(四)关于“对离退休老干部关心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离退休干部服务及管理工作制度》。室领导班子及时了解和掌握离退休老干部生活情况,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对老同志来信来访,努力加以解决;对老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做好有关解释和说明。二是坚持做到重大会议或活动邀请老干部参加。8月30日,相关党支部邀请离退休老党员进行“话忠诚担当,做合格党员”传承教育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反响强烈且深受教育。9月1日,在推荐出席云南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积极征求离退休老干部意见。完善向老干部通报工作机制,每年在适当时候向老干部通报党史工作情况。积极发挥退休党史专家的作用,对重大党史课题认真征求意见。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与离退休干部联系制度。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联系老干部制度》,联系人每年与老干部联系不少于两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联系;对离退休老干部坚持做到有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出现问题必访,领导新上任必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993918;邮政信箱: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49号省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党委;电子邮箱:14493894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