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8 10:21:51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云南广播电视台党委(以下简称“我台”)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台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警觉性和敏锐性不强,党管媒体原则没有落到实处,党的舆论宣传阵地、喉舌作用弱化。片面追求收视率,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的报道屡次出现播出事故,被国家广电总局约谈、通报批评。

一是台党委组织全台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8月1日至8月24日组织台班子成员、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频率、频道、部门中层干部及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技术人员,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负责节目制作子公司的业务骨干共计1100人,分4期进行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进一步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是对2016年5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问题通报”,经2016年5月26日第15次台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于5月30日下发《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对<天方晏谈>节目内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情况通报》(云广视发〔2016〕180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认真整改,坚决杜绝过度娱乐化解读新闻、追求猎奇、刻意迎合取悦受众、庸俗低媚、极端表达等导向偏差现象;警示台属各频率、频道、部门和集团公司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牢记职责使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2016年5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我台《新视野问天下》节目导向错误的问题,经2016年6月15日第16次台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于6月28日下发《关于对<新视野问天下>节目导向错误进行问责的通报》(云广视党〔2016〕7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整改要求,责令全媒体新闻中心对该栏目进行严肃整改;警示全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严格节目审查。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节目选题、策划、制作、播出的审查审核制度,以制度为保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广播电视栏目节目各个环节的审查严格、规范、有序、到位。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队伍素质,牢牢把住党的舆论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全面抓好重大主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等宣传报道。

(二)党政不分,以台长办公会代行党委会职责。

台党委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党委重大事项规则(试行)》、《云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工作制度(试行)》、《云南广播电视台台务会议事规则(试行)》。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明确台党委会、台务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会议人员、会议时间、会议内容、会议规则等,严格区分和规范台党委会和台务会的职责任务与召开程序,长期抓好落实。

(三)领导改革发展能力不强,推进改革办法不多,发展未见新成效,营业收入持续下滑。

台党委、台班子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广播电视台深化改革做大做强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5〕64号)为指导,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快稳步推进改革步伐,确保深化改革工作在2016年底开始取得明显实绩,确保营业收入在2017年初止跌回升。

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台和集团一体化改革方案框架”于2016年9月获台党委会通过,下一步强力推进;“频道频率+公司”改革试点工作于8月初获省财政厅审批通过,台随即成立公司组建领导小组,进入工商登记注册环节;实施台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既与全台经营收入挂钩、又与其所分管工作的考核得分挂钩;自去年底面向全国和全省公开选聘卫视和其他各频道频率总监以来,通过改版和品牌节目打造,卫视频道和全台节目质量明显提升。

找准经营收入下滑的内因,进行针对性整改。频率频道积极探索活动营销和新媒体营销,拓展收入渠道,打破单一广告经营模式;通过数据核对、加强督办、调整考核办法等,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完善和规范广告经营管理办法,为全台广告经营保驾保航;提前谋划广告推介工作,为下一年度经营收入止跌回升打好基础。

(四)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忽视党的建设。台班子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没有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2012年、2015年未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2013年、2014年均只进行过一次学习。

台党委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广播电视台重要决策部署督办落实和台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规定(试行)》,2016年以来共进行了9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用制度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台党委、台班子党内生活制度,着力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并长期抓好落实。

(五)台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班子成员没有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15年前未落实主要领导讲党课制度。

台党委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正在组织制定《云南广播电视台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试行)》,对台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正处级干部讲党课进行明确,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规范。2016年以来,16名台班子成员在全台或深入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均在1次以上。用制度规范了台党委、台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台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与讲党课制度的规范化、经常化,长期抓好落实。台党委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的指导下于2017年1月15日顺利召开。

(六)党支部没有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没有支委会、讲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有的党支书记不清楚支部该做什么工作。

2016年6月16日台党委邀请省级机关党校钟雪梅副教授为全台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党组织工作务实》辅导培训。8月4日召开党总支书记会议、9月8日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以会代训对如何规范开展党支部(总支)工作进行了培训,提出了工作要求。台党委为全台17个党总支、55个党支部统一订制省直机关工委制作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正在起草《云南广播电视台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试行)》,各党总支根据实际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用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有序和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党支部(总支)工作台账,并长期抓好落实。

(七)纪律松弛、组织观念淡漠。巡视动员会发出调查问卷171份,只收回72份,有99份未交。巡视期间,组织党总支、党支部填报组织活动情况时,部分党总支、党支部填报数字造假,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真实情况。

2016年7月11月下午,省委第七巡视组与台领导交换意见时指出巡视调查问卷收回率严重偏低问题后,台党委立即召开会议,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与整改部署。7月12日上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整改落实,台班子成员、集团公司高管、各频率、频道、部门、以及各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台党委书记、台长、集团公司董事长蔺斯鹰传达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调查问卷问题的意见要求,并以《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题上了一堂党课,指出我台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期间,仍然在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出现问题与不足及原因,要求全台党员、干部、员工要加强学习,严守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7月12日下午,根据台党委扩大会议精神,集团公司和各频率、频道、部门及党总支立即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台党委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对没有落实完成巡视工作要求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批评教育,各党总支于当天下午上交了自查情况报告。8月16日召开党总支书记会议,对巡视调查问卷和部分党总支、党支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各党支部向党总支、各党总支向台党委分别写出了书面检查。

台巡视工作联络小组、监察室和各党总支、党支部认真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发生这一问题的思想根源、工作责任,并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抓好问题整改,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改进监督工作、加大对重要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台党委部署安排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八)2015年省委部署的“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至今未开展。

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我台2015年没有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问题后,台党委于2016年8月10日印发《关于印发<云南广播电视台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补课。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函询要求,9月22日台党委印发了《关于印发<云南广播电视台深入治理“为官不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补课,并对扎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 专项整治明确了工作措施。

根据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10月28日《整改通知书》要求,我台党委全力以赴抓好“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补课整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全面统一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深刻反思,切实找准存在问题的内在根源。三是严格整改,着力完成两个专项整治补课任务:8月10日至9月10日,认真开展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补课、9月22日至11月20日认真开展了深入治理“为官不为”补课;11月4日至11月30日,台党委印发《关于印发<云南广播电视台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广视党〔2016〕144号),认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集中整改。四是巩固成果,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

(九)不按规定收交党费。如,台领导2015年交纳的党费平均仅为490元。

目前,台党委所属17个党总支部(其中,离退休党总支部1个)、54个党支部(其中,离退休党支部6个),共有党员1264名(其中,在职党员868名、离退休党员334名、离职党员62名)。在党费的专项检查和补交工作中,我台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6号)要求,结合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治的有关部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发挥台党委和各党总支的指导监督作用,对正式组织关系在各党支部的党员从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补交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7月15日前完成了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的党费补交工作;计划于10月前完成对补交党费中“减、免、缓”及“失联党员”等问题的处置、11月底前完成我台的党费专项检查和补交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全台2008年4月以来需补交党费柒佰叁拾柒万捌仟贰佰陆拾贰元(7378262元),实补交党费柒佰贰拾伍万玖仟元(7259000元),其中“减、免、缓”补交党费党员38人,“减、免”党费壹拾壹万玖仟贰佰陆拾贰元(119262元)。目前,16名台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按照规定足额补交了党费。

(十)台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疏于学习。省委巡视组进驻后,台班子根据巡视组要求才组织了《准则》《条例》的学习。

台党委制定印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工作制度(试行)》、《云南广播电视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该制度、办法将台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的学习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制度规范为抓手,确保台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准则》、《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学习,长期抓好落实。

(十一)班子会议没有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建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

2016年6月5日,台党委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的提醒要求,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台党委、台班子全体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台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台班子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制度规范为抓手,确保全台各级党组织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内容,长期抓好落实。

(十二)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并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没有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述责。

台党委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进行了具体明确。加快问题整改与制度落实,并长期抓好落实。

(十三)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与分管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提出相关要求的记录。

台党委制定印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了具体明确。

每年年初台党委与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各频率、频道、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了解掌握动态情况并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检查考核工作由台党委组织实施,制定检查考核具体方案,结合年终考核每年至少进行1次。一是坚持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负起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各级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四是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结合实际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力争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加强有效监督,台党委、班子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重视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

(十四)台党委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实施不到位,在抓早抓小方面缺少谈话、函询等工作记录。

台党委于2016年8月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广播电视台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措施>的通知》,该措施从“四种形态”的运用方式、职责分工、责任追究、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共28条进行了明确划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台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及具体的监督执纪问责措施,作为我台的长效工作机制,长期抓好贯彻落实。9月1日,台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规范党员干部谈话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强化纪律建设,对切实规范我台党员干部谈话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十五)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没有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压力传导层层衰减。

台党委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具体明确。一是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部门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宣传文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必须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真正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十六)纪委职责定位不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没有开展“三转”工作。

一是转变监督执纪问责思想观念。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主要精力聚焦到主业主责上来,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二是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体对象。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频率、频道、部门实施监督,突出对重要要害部门的重点监督。三是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内容。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情况;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情况;“三重一大” 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各部门发展情况;领导干部履职及执行廉政纪律情况;重点工程建设、重要项目推进情况;党员干部落实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对各级主管进行离任审计,把审计工作作为今后纪检工作的常态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四是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形式方法。着力提升执纪水平,始终牢记中纪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严格严肃执纪。

(十七)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纪委没有委员,监察室长期只有2至3人。监察室监督执纪不到位,未按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五年来只有一件自办案件。主动监督少,没有主动查找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电视剧采购、广告代理商选定等重大事项的廉政风险点并提出有效防控措施。

一是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纪检组织机构建设的意见》(云纪驻宣〔2016〕44号)精神,依据《党章》规定,按组织程序,健全台纪律检查委员会,逐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加强监察室监督执纪,今年以来,对收到的每一份检举信,台纪检监察部门本着对干部和单位负责的精神,加班加点,多途径、多渠道进行调查了解,找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知情人谈话核实情况,使举报信、上访件,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下一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3〕6号)中规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加强信访件处置;三是完善制度主动监督,台先后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广告管理规定》、《云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落地覆盖管理办法(暂行)》、《云南广播电视台频道自制及外制节目播出管理规定》、《影视频道影视剧采购管理办法》、《云南广播电视台节目审查管理规定和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组织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人员招录未经台班子集体研究,且广播和电视招聘人员身份不同,群众反响强烈。2013年招录广播(编制内)人员26人,招录电视(台聘)人员38人; 2014年招录广播(编制内)人员47人,招录电视(台聘)人员39人。另外,2013年以来,由劳务派遣转台聘人员19人也未经集体研究。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由台党委集体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完善会议记录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各个环节会议的原始记录与保管,确保会议专项研究有据可查;三是随着我台改革的不断深入,待下一步频率、频道公司化运行后,2013年以来由派遣转为台聘的19名同志全部转入相关公司,逐步进入公司管理。

(二)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突出,有的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一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集中讲解和宣传,不断提高每名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适当提高抽查人数的比例和频次,扩大抽查范围,让抽查工作成为一种常态;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我台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杜绝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三)出国审批不严格,2015年以前没有统一管理因公护照、因私护照,发生多起公务活动持因私护照出国事件。

一是不断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的规范管理。2015年4月,为加强对我台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下发《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监督的通知》和《云南广播电视台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特定岗位人员范围、新证申请办理程序及管理、有证人员证件日常申领与管理、证件管理责任主体、纪律要求等,加强对证件的规范管理。2015年11月制定下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外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对外事工作的管理;二是落实分开集中保管制度。2015年,全台中层管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归口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管理,因公护照由台办公室集中管理;三是落实专管员制度。不断加强对专管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四是严格申领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因公活动持因私护照出境现象再次发生。

三、关于“廉洁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台领导违反规定领取绩效工资。如2014年台主要领导违反《云南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暂定在2.5:1以内”之规定领取绩效工资。

一是及时调整过去超高的发放标准。2015年以来,台领导带头进行了两次绩效薪酬的下调,已大大缩小了台领导与普通干部职工的差距。二是全面清退副厅级以上台领导超过2.5倍的绩效工资,目前正在逐步落实当中。

(二) 2010年至2015年规范津补贴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仍违规发放处以上干部电话费。

2010年云南省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后,当时考虑到我台处以上干部实际上是一线业务干部,其所从事媒体生产经营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工作时间不确定性,故我台仍保留了对处以上干部的电话费补助,直至2014年12月。

我台于2015年1月起,已停止报销个人电话费。目前,我台正在按照省纪委关于津贴补贴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处级干部报销的电话费予以清退落实。

(三)未报经台领导同意,办公室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安排行政科长于2015年将台管房屋对外出租,所得租金由个人保管,形成“小金库”。

经请示省纪委一室同意,对当事人进行了诫勉问责谈话,已将所得租金交台财务入账。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启动了诫勉问责程序,现已处理完毕。

(四)先后购置8处房产不入账,1992年11月原云南电视台广告部支付昆明市政府深圳办事处120万元,用于购置深圳住房1套,长期空置无收益,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待省财政厅批复后,按批复意见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对深圳房产进行出售,出售成功后尽快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如售价达不到评估价则申请重新评估,按新评估价继续出售。二是对原玉溪、个旧、德宏、昭通、楚雄、怒江记者站相关房产近况进行核查,尽快办理文山房产所有权手续;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房产所有权手续的政策、路径,提出解决方案,加快办理确权手续和资产入账手续。

(五)2006年前原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下属云广传媒集团以抵顶广告收入的方式获得奇瑞商务汽车一辆,形成账外资产。

已安排相关专人对接查证账外奇瑞商务车的相关事宜,待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后,由集团公司第一时间提出车辆处置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2010年至2012年原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安排云广传媒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花费2953.31万元,购买腾冲别墅两幢、大理别墅两幢、昆明南亚风情第一城写字楼2间、昆明世纪广场房屋1间,以上房屋除南亚风情第一城写字楼外均未装修,且全部长期空置,每年发生75万余元管理费。

按照相关程序上报批准后进行妥善经营或出租出售。具体如下:

一是对腾冲两幢别墅的处置:原云广传媒集团于2010年购买腾冲别墅(毛坯),现已交房,由于未装修,出租困难。如果现房价高于购买价格,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进行售卖;如果现房价低于购买价格,将该房产简单装修后,委托当地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租。

二是对大理两幢别墅的处置:该两幢别墅房屋建设已完成,但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故未出租、出售。下一步将积极与大理房产开发商沟通对接,加快推进办理房产相关手续,尽快拿到房产证。如果房屋价高于购买价格,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进行售卖;如果现房价低于购买价格,将该房产简单装修后,委托当地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租。

三是对昆明两处房产的处置:昆明南亚风情第一城写字楼2间、昆明世纪广场房屋1间(毛坯),于2015年12月25日完成该两处房产交接工作,由于两处房产均为昆明市黄金地段,有增值价值,故暂未出售,计划以房屋出租的方式进行资产回收。但在整个经济市场形势下滑的背景下,该两处房产均无人租赁。鉴于房屋空置、每年还要支付房屋管理费用的实际情况,将根据昆明房地产市场行情及时处置,如果房屋价高于购买价格,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进行售卖;如果现房价低于购买价格,将房屋简单装修后,继续委托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租。

四、关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内部管理混乱。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因违规播出广告多次被国家广电总局通报、被省广电局约谈和被省工商局罚款。

我台进一步完善了广告播出三审制度,广告播出前必须对广告主资质、内容等进行审查,医疗药品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批文播出。在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加大广告审查力度,积极调整广告结构,广告违规率已逐年下降,尤其是消费者关于商品质量的投诉大幅减少。

为进一步加大广告整治,我台先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对全台涉嫌违规违法广告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改;二是配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为期一个月广告重点监测整改工作,对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对待,全面落实到位;三是认真贯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的管理通知》精神,2016年9月底已全面完成了对全台医疗药品和专题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通过一系列整治,我台卫视频道先后停播了涉及疾病名称的赠书广告和3分钟的医疗器械广告等;地面频道将时长超过1分钟的药品医疗广告,缩减到1分钟以内,同时对涉嫌违规广告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广播频率则主要对专题广告进行全面整改,停播了相关广告。以上停播、整改所涉及减少的广告额已达几千万元,每月约合500余万元(其中卫视频道300余万/月,地面频道100余万/月,广播频率100余万/月)。

我台将坚持媒体属性,坚持广告的正确导向,巩固整治成果,提高广告监审力度。

(二)个别广播频率未经报批擅自调整频率呼号和节目设置范围。

台党委派出专人就云南经济频率播出和经营运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提高认识,立行立改。经济频率态度明确,认为在进行频率转型和节目调整工作中,没有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发现问题后,经济频率立即向省局传媒管理处提交了书面报告,并认真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少数主持人不注意公众形象,私自参加商业活动。

对2015年12月13日都市频道两名主持人私自参加商业活动的问题,经云南广播电视台2015年12月16日台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下发《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对都市频道主持人私自参加商业活动进行严肃处理的通报》(云广视发〔2015〕236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处理,责成都市频道立即开展主持人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育管理。

为从制度上规范对播音员、主持人等的管理,2016年1月,组织制定了《云南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办法》从管理细则、审批流程、违规处罚等各方面,对我台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端正态度,正视问题,狠抓整改。频率、频道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内部管理细则,切实规范了播音员、主持人的管理。

(四)变相购买超标车。2010年至2012年,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原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安排下属4家企业购买11辆车后,再由企业返租给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使用,其中9辆为超标车辆,价格从25.48万元至82万元不等。

一是由云南广播电视台和集团公司有偿使用的3辆生产用车(其中2辆作为公务用车,1辆改装为随行广播设备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善使用手续;二是其余8辆车按照相关程序上报批准后进行拍卖出售。

(五)维护群众利益不够好。未履行报批手续,自定薪酬,领导干部领取高额工资,与职工收入差距大,群众意见大。

一是2015年6月拉平理顺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台合并3年来一直没有统一的薪酬发放体系;二是及时调整过去超高的发放标准。2015年下半年,台领导带头进行了两次绩效薪酬的下调,提高了普通员工的薪酬标准,已大大缩小了台领导与普通干部职工的差距;三是从下半年和第四季度起,分别停发了台领导和处级干部的绩效工资。

(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存在差距。2013年仍然发放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八一建军节等过节费,数额巨大。2013年10月印台历3000本,总价3.3万元。

经核实,全台在元旦节、春节、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国庆节、八一节等节日,2012年共发放过节费435.81万元、2013年共发放过节费208.55万元。全台员工近2000人,人均每次300—1000元不等。我台将吸取教训,从台领导做起,以上率下,及时清退处级以上干部领取的2012年至2013年过节费,目前正在逐步落实当中。

2014年省直机关纪工委、省广电局和台纪委已对印制台历问题及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七)劳动纪律松弛,巡视期间安排的工作纪律抽查,按时上班比例低,如对广告管理中心抽查,8时30分前到岗率为6%(总签到31人)。

2016年7月12日,台党委扩大会议上对此进行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3名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广告管理中心进行了整改,3名领导做了检查。为严肃工作纪律,经7月29日第19次台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广告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全台通报批评,年内不参与评先评优。广告管理中心针对此问题,已于7月15日严格进行了整改,行政岗位8:30分以前打卡,值班岗位已向台提交请示,根据台相关批示,合理安排人员排班制度,并向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室报备了值班考勤方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361239;电子邮箱:761963206@qq.com;邮政信箱:昆明市呈贡区春融东路云南广播电视台监察室,邮政编码: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