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6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楚雄师范学院进行了巡视。9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楚雄师范学院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上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严格执行《楚雄师范学院章程》,修订《中共楚雄师范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楚雄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制定“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进一步改进“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提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方法,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学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二)关于“党的建设力度不足,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党建推进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了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健全了二级学院党组织,配齐配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不断完善院(部)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促进二级学院“业务、党建”工作双推进,保证二级学院党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二是完善党建文化制度,开辟新渠道、坚守主阵地,加强高校党建文化建设,激发党员的使命感、归属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三是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培训、教育:利用学生社区功能和平台,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示范引领作用,以学生社区党员示范宿舍、党员服务岗、党员亮身份等为抓手,进一步抓好学生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好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教育培养党员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委认真对照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签订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各签责党组织和二级部门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中期和年终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认真落实《楚雄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部门的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参与指导所联系部门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制定并实施我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扎实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四是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办理信访举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三类重点人”的纪律监督;通过经济责任、工程建设、科研经费、校办产业等专项审计,进一步突出对财务管理、基建项目、科研经费、物资采购、校办产业、学术诚信和招生录取“七大关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监督。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楚雄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了楚雄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切实解决党政协调运行机制不畅的问题。二是建立了党委书记同校长沟通和重大事项提前与班子成员个别酝酿、交流的工作机制,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逐个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决策程序,做到重要事项结论明确、落实决定责任到人,有效解决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修订了《中共楚雄师范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议题征集和遴选制度,完善党委会议题会前沟通联系制度,突出决策重点,提高决策效率。四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期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坚持过好党内政治生活。五是以基层党组织换届为契机,拟订《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等制度,督促指导好二级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进一不规范了二级学院党政决策程序和对人财物的审批程序。
(二)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和队伍建设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严谨作风;进一步修订了学校《处科级干部聘任、任命、选任办法》,构建有效管用、公正全面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规矩、按纪律、按程序办事。二是通过对近三年干部考察工作的自检自查,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核查、处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严肃了组织人事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做到尊重民意,程序不倒置、不空转、不缺失。三是通过对近三年组织人事工作的自检自查,对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坚持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与配偶不在同一部门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和学校纪委核查、处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合同制用工(编外人员)招聘程序,完善了人员招聘、调动和人才引进工作程序,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环境。四是2016年上半年顺利完成了第五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在97名处级干部中有46人轮岗,轮岗率达47.4%,使干部在机关、教学、教辅部门之间进行了有效交流,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五是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了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下一步统筹谋划学校较长一段时期内的干部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廉洁纪律”方面
关于“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少数干部廉洁意识不够强和自身要求不够严,财务报账审核不严格,(发现虚假发票),部分二级学院发放奖金、离职补偿金,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管督查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学校党委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早在2015年11月学校就对30个二级部门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公款赠送礼品土特产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了“三个一律”要求,坚决杜绝公款消费问题;巡视反馈会后,校党委再次进行了总结反思,从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二是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校领导校内周转房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校领导周转房的入住条件、管理要求和退房机制。三是对于2013年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假发票”问题,审计部门已将相关情况报省国税局核查,并责成楚雄州国税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出具“假发票”的供货商法人进行了处罚。四是清查了全校近年来奖金、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情况,没有发现违规发放奖金情况。至于离职补偿金是我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与我校签订用工合同的编外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当事人应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经查,2014年和2015年后勤总务部的离职补偿金从经营利润中计提,没有计入企业经营成本,不符合法定渠道,已进行了整改。五是后勤总务部对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第四轮经营状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计划财务处及时公开2015年度学校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六是修订了《楚雄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项目责任主体及科技处、计财处、监审处等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了科研经费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大额经费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制度,认真落实科研项目经费劳务性支出的银行卡支付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楚雄师范学院改进文风会风制度》,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的规格、时间和数量,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减少发文数量,精简会议报道,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二是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校级领导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制度》,突出调研重点,并实行年报制,建立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作风不实、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联系部门制度,深入联系部门和分管工作一线了解、指导、监督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校领导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借基层党组织换届之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党性教育,加强领导干部联系部门的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五、其他方面
关于“巡视期间,来信来电所反应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巡视组移交给我校的5个来电来信举报件,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纪委认真进行了核查。其中,反映学校人员调动和对供货结账不及时的两个信访举报件,相关部门已经办结;反映楚雄州姚安县某中学教师聘任方面的问题,与我校没有关系,姚安县政府已将办理情况通报学校;反映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的问题和某二级学院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学校已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8-3139138;邮政信箱: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楚雄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wbgs@cx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