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学院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7 07:50:46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16年5月15日至7月1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昭通学院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昭通学院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整改情况。  

学校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科学划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特别是强化学校“一把手”责任担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压紧压实。具体措施是: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把需要党委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明确化、具体化。二是强化了党政沟通机制,党委班子成员沟通机制、行政班子成员沟通机制。三是通过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校干部大会,学校党委加强了党委领导和各级党员干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强调党要管党治党的责任和意识,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四是抓好重点责任落实,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五是每学期,学校党委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及时了解党建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六是强化问责。学校党委、纪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工作常态。七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学校党委在 9月、10月组织开展了对基层党组织整改工作的检查,组织开展基层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八是10月12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整改全覆盖工作完成,学校主要领导与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与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与部门工作人员责任书已经完成签订,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的全覆盖,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九是学校党委总结和吸取“5.19”网曝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严抓师德师风建设。十是12月份组织开展了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委班子监督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关于“抓大事议大事能力不足”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党委班子执行力。9月28日,学校党委召开会议,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对一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明确工作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并实行专项督查督办,着力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昭通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昭通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工作程序,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10月12日,在学校召开的党委会上,学校领导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文件,审议通过了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稿。三是学校纪委和党委办加强了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学校党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安排布置的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每月一报,纪委同时启动专项纪律检查,做到党委决议的事项,职能部门有执行方案,党委办有督查方案,纪委有监督方案。四是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执行力和学校工作效率。自整改以来,学校对党务校务公开、高基报表及教学数据状态采集、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图书馆装修工程项目、供水问题、绩效分配方案修订等重要工作和整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学校纪委对整改工作进行三天一督查通报。今后,学校党委行政将对学校重要工作加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10月,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全校党建调查工作。学校党委在整改工作中,特别注重解决与全校师生教学、生活联系密切工作的问题,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推进工作上见实效。党委办于8月20日牵头组织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后勤处、学生处等与服务师生关系密切的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梳理问题,提高认识,积极整改。后勤处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学校供水问题的解决。8月19日,后勤处主动与昭通市供排水公司联系,采取措施搭建临时输水管道缓解学校供水不足问题。9月18日,昭阳区政府、太平办事处、昭通市供排水公司等部门领导到学校现场办公,决定在城市供水管道未与学校供水管网连通前,铺设临时供水管道向昭通学院供水,以缓解学校用水困难。在9月22日和23日召开的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启动学校供水管道与城市供水管道的接通建设工程项目,要求后勤处尽快完成学校供水管道与市供水管网连通工程的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供水不足问题。9月,后勤处、图书馆完成了图书馆装修方案校内修订论证工作,方案已通过学校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的审定。后勤处积极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联系,10月底学校图书馆装修工程项目进入招投标工作流程。

(三)关于“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9月9日,学校党委已经向省委高校工委报告组织召开学校党代会的请示,启动了学校召开党代会的相关准备工作,12月3日—4日召开了中共昭通学院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昭通学院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

(四)关于“纪委缺位问题突出”,“纪委‘三转’工作滞后,工作缺位,多年没有查办过案件”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从今年11月起,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月报制,要求各部门按要求填报《昭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月报表》并按时报送。二是纪检监察审计处严格开展学校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拟定了《关于严格执行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三是为健全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纪检监察审计处将严格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拟定了《关于严格执行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纪检机构不健全,纪委只有书记和副书记,没有其他委员,也从未召开过纪委全会,纪委工作弱化、边缘化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学校党委对纪检监察审计处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向省委高校工委请示,召开昭通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台了《中共昭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健全纪委工作机制。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2015年度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工作中,机关2个支部把支部全部党员都推荐为优秀”的整改情况。

9月18日,在学校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严格遵守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把各项党内活动的程序关。

(七)关于“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了党建调研工作,9月9日,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调研工作,9月20日,完成了各学院的调研工作,10月,完成对机关和教辅部门的调研工作。12月,成立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撤销后勤处党总支设置机关七支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完成党总支、党支部缺额委员的配备。

(八)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好,党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的知识缺乏。比如:在省纪委组织的网络党章党规考试中,数学学院总支16名党员参加,除1名总支副书记及格外,其余包括党总支书记在内的15名党员均不及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故事党课”示范宣讲活动,对学校党员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课。二是学校党委和纪委与部分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对存在问题的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络测试不及格党员连同学院其他不及格党员集中补课,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后,进行测试,参学人员均已及格,对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做了组织调整,要求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责成相关领导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在学生公寓设置学生党员公示栏切实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学校出台《昭通学院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各党总支、党支部必须在单周的星期一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同时,校领导带头到各个支部讲党课,班子成员不仅在所属支部讲党课,还去其他党总支、党支部讲党课,党委书记邬永飞同志不仅在所属机关一支部讲党课,还在全校范围内对全校副处以上的干部及党支部书记开展了党课教育,到人文学院等部门开展党课教育,9月28日,在学校扶贫点镇雄牛场镇,邬永飞书记对全体村干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党课。党委副书记曹阜孝同志在所属机关二支部讲党课后也到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学院院、教育科学学院等部门对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第五,加强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10月中旬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对基层支部书记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九)关于“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2016年2月,学校党委下文(昭学院组字〔2016〕3号)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相关要求;7月13日,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党费按月并足额缴纳的问题, 2016年8月3日,校党委下发了《昭通学院关于开展党费收缴清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昭学院党组字〔2016〕3号),2016年9月底,完成了全校党员2008年月—2016年5月的党费补交工作。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滞后、2012年至今未调整过中层干部”的整改情况。

9月9日,学校启动了中层干部配备情况的调研工作,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加大交流轮岗工作,12月对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外国语学院等部门领导进行了调整和轮岗交流。

(二)关于“中层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重视选派年轻干部外出学习。6月至今,我校选派年轻干部李宇卫到华东政法大学挂职学习半年,派出团委书记马钢及7名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到昆明、上海等地学习,派出党外干部周玲、王琼等8人到北京、上海等地学习,组织学校领导到清华大学、上海市委党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二是在学校已经启动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学校党委将加大年轻干部的任用。在今后的干部队伍建设中,注重干部队伍结构调整,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

(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力”,有的“三重一大”问题不集中研究,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在10月12日的党委会上,学校领导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文件,完成了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修订,特别是明确了党委会对大额资金使用的议事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科学民主决策规则,提高了防范决策风险能力。二是党委办进一步规范了会务工作,今后,在会议记录中,增加录音记录方式,采取多种手段保证会议记录质量。三是学校纪委在今后将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关于“述职述廉不够规范,2014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主要领导述职内容不全,缺少个人重大事项情况报告”的整改情况。

学校党委和纪委将在2016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前组织学校领导集中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程序和报告内容。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力”,“学校后勤处设有独立账户,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存在“账外账”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2016年9月5日,食堂财务收支正式并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资料已于9月22日报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进行财务内部审计。

(二)关于“拖账不报、烂账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截止2016年10月27日,应清退借款6,799,987.19元,实际清退个人借款5,354,200.59 元,清退比例为78.74%;未清退个人借款1,445,786.60 元,未清退比例为21.26%。对历史遗留借款的处理:已退休人员10人,借款金额40,369.99元,2016年10月起从工资中扣还;已死亡人员8人,借款金额53,300.35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清产核资程序认定为损失;外调人员8人,借款金额4,190.49元,学校发函协调对方单位从其工资中扣还;原师专卫生室错账14,214.53元,李迎春1,000.00元错账,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从个人借款调整为单位往来;个人借款购买学生教材款5人,金额100,076.66元,原师范遗留药款417.90元(夏开英),合计100,494.56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第三十、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清产核资程序认定为损失;2000年前借款,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6人,借款金额6,587.74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清产核资程序认定为损失;辞职人员王欢(计算机大赛借支),借款金额11,200元,通过法律途径追还;正在开展各类工作借款的处理: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应报未报借款的处理:已毕业取得学位尚未报销的教职工在2016年10月31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开展学生活动已结束尚未报销的在2016年10月31前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科研课题已结题尚未报销的在2016年12月31日办理报销冲账手续;2016年1月1日前出差借款尚未报销的在2016年10月31日前办理销冲账手续;其他各类借款在2016年10月31日前办理销冲账手续;无报销凭据拖欠不还的借款在2016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报销又不偿还的,从2016年 10月起从个人工资中扣还(3000元以下的一次扣清,3000-10000元的12月前分3次扣清,10000元以上的必须在6个月内还清,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欠款人责任)。二是对财务处主要领导进行了组织调整,对党委办行政科科长进行了组织调整。

(三)关于“超额发放绩效工资问题突出”,超总额发放绩效工资”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通过采取筹资、融资或其他方式筹措资金,按月发放教师绩效工资,从2016年起,严格控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发放。待2016年省绩效办下达我校绩效总量后,根据绩效总量数严格控制全校绩效总量的发放,确保从2016年起学校绩效工资不超上级部门核定的总量。9月,人事处组织开展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调研工作,针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认真梳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修订做准备。学校按程序在12月完成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修订,贯彻绩效总量不突破、主要领导倍数不突破、工作等量教职工收入不减少、管理重心下移的修订原则。

(四)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超限制系数领取绩效工资”的整改情况。    

按照学校整改方案的要求,9月23日,马丽娟院长已将2014、2015年超全校平均绩效2.5倍的奖励性绩效津贴9040.42元全部退回学校财务。

(五)关于“科研资金管理有漏洞”,“在经费使用、报销、审核等环节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9月23日,课题负责人已经将报销凭证车票出现连号涉及的金额3850元退回学校财务。

(六)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缺位问题突出”,“学院搬进新校区五年多,但校区工程建设至今没有竣工验收”的整改情况。

学校于2016年8月23日发函催促两个公司尽快回复并限期做出结算。昭通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回复我校,并提供了各个建筑单体的验收报告,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回复我校,回复函中说明各个单体都已竣工验收。

(七)关于“学院体育场塑胶跑道建成使用5年多,仍然气味刺鼻,安全隐患大”的整改情况。

学校于2016年8月23日发函至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请该公司作出回复并提供塑胶跑道的保障性材料及相关验收资料。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回复我校,并提供了《中国田径协会场地验收合格证书》、《昭通师专田径运动场BT项目保证资料》,已交省纪委调查组审阅。我校于2016年9月27日,致函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提供现场检测的充分依据材料。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回复:他们已和施工方和厂家联系,请施工方和厂家在10月15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到我校。10月11日,我校收到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回复函、深圳市格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昭通师专田径运动场地塑胶跑道材料说明》及广州同欣康体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昭通学院请求提供学校田径运动场塑胶跑道检测依据材料的说明》。

广州同欣康体设备有限公司在说明中承诺:“昭通师专新校区田径场项目是2011年完成的,采用的是预制型橡胶跑道产品,该产品是完全绿色环保。它的原料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色粉,助剂等,这些原料本身就无毒无害,在生产过程中也没有加入任何有害物质,生产的成品跟安装现场的完全一致,做到了从根本上杜绝了有害物质的存在,真正做到了从根源保障环保,请贵院放心使用”。“如贵院仍然对该运动场地的跑道存疑,可安排在多方见证的情况下,对跑道进行现场取样,送往有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对取样品按现行国标GB/T14833-2011中相关化学物质限量的规定进行化学物质的含量检测”。学校后勤处将与广州同欣康体设备有限公司进一步联系和协调,组织进行对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2013年、2014年、2016年仍然有违规购买礼品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和要求,党委办牵头制定了对该问题的整改方案。党委办组织学校有关部门领导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云南省委《十项规定》《九个严禁》等制度。按照学校整改方案要求,对发生在2012年12月以后违规购买礼品的,由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已于9月23日前将应承担经费23,377.50元交学校财务。10月9日,学校党委和纪委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批评教育,要求大家提高认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学习,在今后工作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关于“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问题突出”,“各种津补贴名目繁多,金额较大,仅每年发放的‘加班费’就超过百万”。比如:“2014年9月,财务处发放财务专项工作误餐费补助11200元,2015年9月,财务处发放学生收费工作误餐费15600元,且学校主要领导都领取了补贴”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各部门因工作实际产生的加班、评审费项目名称。二是严格按照《昭通学院加班费发放暂行办法》执行,并严格实行加班费的签署备案制。三是相关领导已于9月23日退回从财务处领取的专项工作误餐补助款1600元。

(三)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情况突出”,“机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学生意识不强,存在‘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10月9日,人事处在OA办公网上发布通知,要求各部门组织教师员工学习《教师法》《昭通学院教职工文明礼貌行为准则》《昭通学院教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等法规文件,并上交学习情况报告。二是学校在行政楼和第9教学楼门前设立服务监督举报箱,收到师生举报后由党委办牵头,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核查,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部分干部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消极、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

8月20日,党委办组织学校服务师生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梳理工作。9月中旬,学校启动了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的调研工作,10月,启动干部轮岗交流调整工作,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学校干部轮岗交流调整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会议纪要迟发问题,学校已经对党委办提出要求,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印发。

五、其他方面

一是学校党委出台了《中共昭通学院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二是学校党委印发了《昭通学院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津补贴发放、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学校党委印发了《中共昭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软散懒浮”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精神不振、为官不为、不敢担当、脱离群众、“软散懒浮”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四是学校党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昭通学院委员会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尊崇党章,严明纪律,争做表率,为学校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五是2016年11月16日,举办昭通学院廉政文化建设书法作品展,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推进廉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三进”工作。六是11月至12月,出台了《昭通学院财务报销补充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费报账审批权限和责任,强化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出台了《昭通学院预算委员会章程(试行)》,规范学校预算管理行为,加强学校预算和项目经费前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昭通学院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学校各类专家讲座和项目评审费发放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昭通学院党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工作的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通过整改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实行挂图作业,加强督查督办和干部问责,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交代,深化整改工作,全面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昭通学院党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39934;王勇:18887012006;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昭通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电子邮箱:7694222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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